居住权特征?
一、居住权特征?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普法讲堂
居住权,是指自然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居住权的特征是:(1)居住权的基本属性是他物权,具有用益性;(2)居住权是为特定自然人基于生活用房而设立的物权,具有人身性;(3)居住权是一种长期存在的物权,具有独立性;(4)居住权的设定是一种恩惠行为,具有不可转让性
二、居住权定义?
居住权
用益物权的一种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三、遗赠居住权和遗嘱居住权的区别?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四、新西兰如何获得居住权
当提到移民到新西兰并获得合法居住权时,许多人可能会感到困惑和不确定。新西兰作为一个宜居的国家,吸引着许多人前往寻求更好的生活和事业机会。那么,新西兰如何获得居住权呢?以下是一些关于移民新西兰并获得居住权的重要信息和步骤。
1. 了解不同类型的居住权
首先,了解新西兰提供的不同类型的居住权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想要移民的人来说,有许多不同的途径可以选择。其中包括:
- 永久居民身份:这是最终目标,允许您永久居住并工作在新西兰。
- 工作签证:如果您有特定的技能或工作机会,可以通过工作签证获得居住权。
- 投资移民:通过在新西兰投资并满足相关标准,可以获得投资移民居住权。
2. 确定最适合您的路径
在了解了各种类型的居住权后,接下来的步骤是确定最适合您个人情况的移民路径。这可能需要考虑您的技能、工作经验、财务状况以及个人目标。有时候,寻求专业移民顾问的帮助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并选择正确的路径。
3. 准备相关材料和申请
无论您选择哪种移民途径,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材料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这些文件可能包括身份证明、教育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以及财务信息。确保您准备充分,并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
4. 遵守移民法律和规定
移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守新西兰的移民法律和规定。确保您了解并遵守所有法律要求,以避免延误或拒绝您的申请。遵守规定可以帮助您顺利获得合法居住权。
5. 了解当地生活和文化
在移民到新西兰之前,了解当地的生活和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您更快地融入新的环境,并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了解当地的习俗、语言以及社会制度可以为您的移民过程带来更好的体验。
6. 寻求支持和社交圈
移民到一个新的国家可能是一个寂寞和挑战性的过程。因此,寻求支持并建立社交圈对于适应新环境非常重要。加入当地社区活动、参与志愿者工作或寻找同样背景的移民朋友都是建立社交网络的好方法。
总的来说,移民到新西兰并获得合法居住权是一个充满挑战的过程,但也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成就的旅程。通过了解不同类型的居住权、确定适合您的移民路径、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遵守法律规定以及融入当地生活和文化,您可以顺利实现在新西兰的梦想。
五、居住权房屋被转让:你的居住权如何受到保护?
居住权房屋被转让:你的居住权如何受到保护?
在房地产市场上,有一种特殊的房产类型,即享有居住权的房子。当这种房产发生转让时,居住权的持有者往往会面临一系列法律和权益问题。本文将解释什么是居住权房屋,以及在居住权房屋被卖时,你的居住权如何受到保护。
什么是居住权房屋?
居住权房屋是指产权单位同意将自己名下的住房产权转让给他人或单位,并保留住房内某一间房间或一部分房屋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即为居住权。居住权的持有者可以无偿或者给付一定的代价享有其产权单位保留房屋内一定用途的权利。
居住权的法律意义
居住权是属于法律所承认的财产权利。居住权的行使需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规范,居住权的取得与消灭也需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上,居住权的行使一般受到以下几个原则的限制和保护:
- 优先受到家庭法保护
- 受到生活质量保障法的保护
- 受到土地管理法的保护
居住权房屋的转让
居住权房屋的转让是指产权单位将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自己保留该住房产权中的一部分权利。居住权房屋的转让事宜,一方面须得到已持有居住权的承诺和同意,另一方面,转让行为本身也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居住权房屋被转让的法律保护
在居住权房屋被转让的情况下,居住权的持有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确保产权单位取得持有居住权的同意,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 在转让过程中要完善相关法律文件,确保居住权得到保障;
- 依法享有居住权的持续使用,不因产权单位的转让而受到影响。
总之,居住权房屋的转让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居住权的持有者在转让过程中不受任何损失,且继续享有其合法的居住权。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了解居住权房屋的转让以及相关法律保护有所帮助。
六、宅基地是否可以设立居住权登记?
您好,
从现有法律规定可知,《民法典》对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设立居住权没有禁止性规定,理论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设立居住权,但由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权利主体和转让规则具有一定特殊性,设立居住权的主体和居住权期限应有一定限制。
如衢州是全国15个居住权登记试点城市之一,衢州农村房子可以进行居住权登记,但需注意,目前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只限定于原宅基地审批户内成员的法定继承人、离婚配偶范围内,并且需要宅基地审批的户内成员到场表示同意。居住权人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还需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七、婚姻法标语?
1、以法治国则强,以法治家则兴。
2、明晰情理法,保障幸福家。
3、家事有困扰,法律皆理清。
4、婚姻家庭,动之以情。
5、追求和谐生活,我们正在行动。
6、家有烦心结,律师帮你个个解。
7、请让我来做您生活中的法律卫士。
8、你我携手,构建和谐家庭。
9、难缠家务事,家务律师代您理。
10、专业更放心,家和万事兴。
11、婚姻法律服务,让家庭更幸福。
12、杜超律师事务所,能好,就不吵。
13、家家有难经,有我更轻松。
14、有法不怕难,有爱家永远。
15、您的困难我了解,您的麻烦我解决
16、幸福之旅,快乐导游。
八、乌克兰婚姻法?
根据《乌克兰家庭法婚姻配偶的权利与义务》第22章中第一条规定:
女性年满17周岁者、男性年满19周岁者可结为法定正式夫妻。
而且乌克兰法律有明文规定,第22章第二条:登记结婚的双方必须严格按照登记的出生日期计算,符合以上条件者才可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但是,在紧接着的第23章第二条又规定了:
如果申请登记结婚者年满14周岁,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授予其结婚登记的权利。
所以说,乌克兰的法定结婚年龄为女性17周岁、男性19周岁,但是年满14周岁要申请登记结婚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授予其结婚登记的权利。
九、古代婚姻法?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
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
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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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十、1980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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