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网络秩序罪?
一、扰乱网络秩序罪?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一、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3第十八条、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二、扰乱办公秩序罪的标准?
须根据情节与违法危害后果来确定处罚方式,轻者按《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 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扰乱金融秩序罪的解释?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货币犯罪
货币的含义:国内能够流通兑换伪造:是指用不是货币的原料制造;
变造:是指在真货币上进行加工;
使用假币罪(此罪是诈骗罪的特别法,因此行为人通过使用假币诈骗的不定诈骗罪),使用的是假币,因此不能是变造币,“使用”指要进入流通领域(流通或兑换)。如用假币去赌博、行贿、缴纳罚款、购买物品等,都属于使用假币。
(2)伪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行为之间的关系
伪造货币又出售、运输、持有、使用的,按吸收犯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伪造货币又购买假币的数罪并罚;
购买假币又出售、运输、持有、使用的构成一罪,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因为此罪是选择性罪名,但前提是同一笔假币,否则需要并罚)
购买假币又使用的按吸收犯,定购买假币罪且从重处罚;出售假币又使用假币的,必须数罪并罚,因为没有牵连吸收关系;
使用假币又出售假币,但对假币来源不明的,直接以使用假币罪和出售假币罪数罪并罚;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都只限于伪造的货币,不能是变造货币在出售假币时被抓获的,除现场查获的假币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犯罪数额外,现场之外在行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获的假币,亦应认定为出售假币的犯罪数额,但有证据证实后者是行为人有实施其他假币犯罪的除外。
(张明楷个人观点:画家画货币欣赏,伪造不存在面额的货币,都构成伪造货币罪,因为伪造货币罪不是目的犯,侵犯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3)违法发放贷款行为的定性
因发放的对象不同而构成犯罪的条件有所不同违法向关系人发放造成较大损失;违法向其他人发放造成重大损失
(4)其他:(了解)
A、高利转贷罪:目的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B、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特定对象,地下银行,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C、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注意,包括伪造信用卡的
D、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四、扰乱公共卫生秩序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本法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入境、出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是指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播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行为。
五、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罪名,针对的是一种犯罪行为,即通过组织多人聚集,并进行具有破坏性的活动,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的行为。那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分析和阐述。
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破坏社会管理秩序,聚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打砸、焚烧、爆炸、投掷、侮辱、教唆他人、堵塞交通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的受理条件和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立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有立案的必要性等。
对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其立案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聚众人数较多:立案标准中要求聚众人数较多,一般需要达到一定规模。这是因为只有聚众人数较多,才能对社会秩序产生较大的破坏和影响。
- 破坏性行为明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还要求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明显破坏性。这包括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公共财物进行破坏,对他人人身安全进行威胁等。
- 社会管理秩序被扰乱:被告人的行为必须能够对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一定的扰乱,才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这包括对交通秩序的干扰、对公共场所的破坏等行为。
-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对于立案标准来说,犯罪事实必须是清楚的,警方需要收集到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 有立案的必要性:立案标准中还要求对该案件进行立案的必要性。这包括是否需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是否需要保护社会秩序,以及对被告人及时进行惩罚等。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下面举两个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
某市发生了一起示威游行事件,大批人群聚集在市政府门前,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障人民利益。由于示威者情绪激动,导致示威活动逐渐演变为打砸行为,部分公共财物遭到破坏。此时,警方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该案件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
案例二
某市一处建设工地发生了一起工人集体维权事件,数十名工人聚集在工地门口,要求增加工资和改善工作环境。工人们通过阻塞道路、堵塞工地等方式进行维权。鉴于该案件中聚集的人数较多,行为具有破坏性,并对周边交通和社会秩序产生了较大影响,警方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案追查,依法处理涉案人员。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被告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进行惩罚。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较轻,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责任一般可以体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 处以有期徒刑:根据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可以判处被告人一定期限的有期徒刑,作为刑事惩罚的一种形式。
- 罚款:除了有期徒刑以外,法院还可以对被告人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刑事处罚,以达到警示和惩罚的目的。
- 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于情节较轻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案件,被告人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措施。
五、总结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一项与社会秩序稳定密切相关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立案标准的确定能够确保对涉案行为进行及时惩处,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恢复和稳定。
在了解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立案标准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于社会秩序的维护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共同共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
一、概念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者,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应包含两大条件。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由以上条款可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行为人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两点:其
一,要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即干扰和破坏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正常的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秩序;其
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的,即纠集三人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扰乱。至于扰乱过程中是否使用暴力,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方能构成本罪
情节严重,实践中一般可从扰乱时间的长短、聚众人数多少、扰乱的对象的性质和侵害后果是否严重等予以认定。
七、扰乱社会秩序罪有哪些?
扰乱社会秩序罪是聚众扰乱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等无法进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八、扰乱经营秩序罪最轻处罚标准?
扰乱单位正常经营秩序,尚没有造成严重损失的,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聚众实施该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则是犯罪行为,依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九、个人扰乱治安罪的标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办法规定,扰乱治安罪的处罚标准:处五日以上t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月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式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十、聚众扰乱社会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基本信息
中文名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所属国家中国立案标准聚众扰乱车站、码头
立案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一)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
(二)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
(三)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处罚
根据刑法第291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只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扰乱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才构成本罪。一般的参与者,不构成犯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顺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是指具有公共性的特点,对外开放,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随意出入、停留、使用的场所,主要有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本罪中的“其他公共场所”,主要是指礼堂、公共食堂、游泳池、浴池、农村集市等。“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与行人在交通线路上安全顺利通行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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