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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事赔偿怎么证明已经结案?

交通事故 2024-09-02 18:07

一、涉及民事赔偿怎么证明已经结案?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这既包括强制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经人民的催告及说服教育,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间自觉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了迟延履行的责任;也包括人民执行机构用强制力强制被执行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承担相应迟延责任。在生效文书确定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后,执行目的已经达到,当然应执行结案。

2、裁定终结执行。一旦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的情形,执行程序就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以后执行程序也不会再恢复,此时人民应结束执行程序。

3、裁定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及《规定》第6条要求,人民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在被申请人主张有该法第217条、或第260条所列之法定情形的,应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确有该情形存在的,应裁定不予执行。一旦人民下达该裁定,则原仲裁裁决失去效力,当事人必须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因此,执行失去依据,人民应当结束执行程序。

4、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在执行过程中,若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前提下出于真实意思,达成有效执行和解协议,则人民应尊重双方的意思自由,承认该和解协议,但是人民要执行结案还有一个重要条件即该和解协议必须履行完毕,因为依民事诉讼法第211条和《意见》第2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倘若翻悔,不履行和解协议,则人民还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在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则不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因此此和解协议有效且履行完毕者人民可结束执行程序。

二、交通事故已经签字结案能否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事故发生后,交警到现场勘查后,划分了责任,并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后,觉得还有新的证据,证明责任划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队要求复议,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的,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划分责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决为准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结案什么时候赔偿呢?

  先结案,后理赔。因为理赔是需要交警部门的结案文书。  结案以后再去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本人携带出险司机驾驶证,出险车辆行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被保险人本人的银行卡。  三者车方面:双方事故需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若需提供三者车修车发票,查勘员会告知。  本车方面:提供本车相应4S或者修理厂修车发票(查勘员会告知提供哪的发票),若有残值(换下来的旧件)需交回残值。  倘若对方不配合的话,无法进行理赔的时候,可以起诉对方侵占您的车辆。

四、交通事故无责方不要赔偿怎么结案?

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受害人可以起诉。交通事故处理后,侵权人不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时如果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判决的,则将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被判刑。

  (一)未涉及人员伤亡: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能协商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在诉讼时效内(一年)及时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人员伤亡的:

  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

  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遇到人员受伤不要轻易“私了”

五、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没谈妥不结案?

那就找律师走法律程序 按照正常的赔偿标准来算

六、交通事故赔偿,如果不结案是否能?

交通事故中一方不到场不影响正常案件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案件。也可以结案的。  保险理赔方法:  先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七、车祸结案后已经签了赔偿协议还能索赔吗?

首先,事故已经在保险公司结案,说明双方就此事故已达成一致,同意了这些赔偿项目。双方应该有签过相关赔偿协议,签字确认了的。那对方再提赔偿属于倒反帐了,你保留好有对方签字的赔偿协议。到了法庭这就是赔偿他的证据,伤残已在赔偿项目里面,为何反复赔偿。

其次,就你说的来看,估计老头在哪碰到了野律师,忽悠他做鉴定评伤残可以多陪钱,拿到钱以后分他多少等等,让你问父母借估计你年纪不大,更不能去平台借高利贷,那是把你往沟里带了。估计看你年纪小,骗你吓你让你给钱的。不用怕,改赔的你都赔了,他做鉴定的钱及他请律师的钱你不需要支付,另外各地伤残赔偿金标准不一样,他的伤情是什么样的?能否评到伤残你可以咨询下当地鉴定所,也可咨询下保险公司,有异议可以提成重新鉴定的,即使最后他把你告上法庭,你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会一起处理的,你不赔他钱他除了告你没有其它办法,毕竟该起事故赔偿已经了结过了。他现在无非是想多要点钱,那我觉得你更多的是保留好已经赔偿的证据,赔偿协议并双方已签字的证据。

八、交通事故怎样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但不是必须的: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车祸结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5、车辆受损评估表。

九、交通事故已经结案了,后遗症问题?

首先,你的事故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还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如果你是和行人发生事故,赔偿三千你选择私了,还不如公了,既然交警把事故认定书都给你了,而且判定你是全部责任,你大可以找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其次,就算你们是同等责任,你作为机动车,从交通法上说,你至少承担60%——70%的责任,这样的话你自己车辆如果存在损失,你的保险公司还不会全赔,所以你被认定是全部责任还是交警照顾你的。

最后,至于后遗症的问题,和一楼的朋友回答是一样的,只要可以证实确实是车祸所造成的,你就要承担责任。一致协议你们在交警方面算是了解清楚了,但是只要对方采取上诉手段,你仍然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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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交通事故结案后还可以找车主赔偿吗?

可以,交通事故只是在交警队结案后还能再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在交警队结案的,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协议协商不成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