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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听安排受伤算不算工伤?

交通事故 2024-09-09 10:15

一、试用期不听安排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及是否处于试用期,与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并无直接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符合规定的情形,只要不具备排除工伤事由,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职工在试用期间受伤,这对工伤认定无根本影响。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如果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二、交通事故对方酒驾全责算不算工伤?

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以认定工伤的。醉酒或者吸毒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生病算不算工伤?

感冒发烧不算,职业病算。比如煤矿中把尘肺等疾病纳入。兄弟,看一下自己的单位给自己交没交工伤保险

四、工伤算不算工龄?

  不算,工伤与伤者的伤残等级、个人工资以及所在地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有关,与劳动者的工龄没有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试用期工伤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试用期工作时受伤的,如果劳动者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六、小时工上班的路上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即只要不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均可认定为工伤。

2.认定工伤需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为题主缴纳社保的话,与其沟通让其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或与其沟通未主动申请,题主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除必须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外,一般还需提供居住证明、考勤记录、路线图等材料供人社部门调查核实。

申请工伤认定可咨询人社部门热线电话:12333。

七、热死算不算工伤?

如果是和对方属于劳务合同的热死都算工伤,应该是得到应有的赔偿,但是作为施工甲方也有一定的责任,必须要向工人宣传防暑降温宣传,和一些防护措施,被免一些不该发生的意外。

但是也还是有些特殊情况,造成的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也是无法被免的

八、工地生病算不算工伤?

不算工伤!生病极有可能是自身因素造成的!特别是只有你-一个人生病而其他工友都安然无恙的情况下,更怪不着工地负责人的责任!工伤是指工人在干活施工中受到的比较严重的皮肉骨头伤,与生病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不可混为_一谈!

九、旧伤复发算不算工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下的可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十、工伤假算不算全勤?

答:因工伤请假之后,是否仍享有全勤奖,要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因为劳动法规对奖金的部分,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一般都按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规定发放即可的。1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