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前可以休的什么假?
一、产假前可以休的什么假?
规定产假延长至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产前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流产假期:怀孕四个月前,15天假期。4个月以后的42天假期。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法定假期。请事假,只能和单位协商。不过你有权利要求给你调换岗位,保证休息时间,不影响身体。
二、朋友甲亢可以休病假吗,可以休多久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江西休产假可以接着休育儿假吗?
9月29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当天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卫健委主任王水平介绍,江西成为全国第2个完成《条例》修改的省份,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正式实施。
改变内容婚假由3天变18天。产假女性由158增加到188天。男性陪产假由15增加到18天。
而育儿假说明是孩子在三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10天的假期。所以从理论上说休完产假可以同时休育儿假。
四、休完产假回来可以休育儿假吗?
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
推荐阅读:《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设立育儿假,是四川省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据介绍,四川此次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对照上位法,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
五、员工可以休哺乳假吗?
当然可以啦。哺乳假一年(宝宝出生后一年计算),可以享受每天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为1小时。提前一小时下班或晚上班1小时(哺乳假含人工喂养)。《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六、产假休完了还可以请什么假?
第一,产假一共就这么多,你提前休了孩子生下来,只能带很少一段时间。个人建议如果身体没问题,不要太早请产假,因为请的早也是在家待着没什么事儿,有这个时间不如留下来等宝宝生出来后再休。
第二,一般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生育险,在产假期间可以领取生育金。生育金的申请需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出院小结。如果你提前请了产假,可能会影响生育金的申请。而且生育金和工资不可兼得,如果你打算提前上班,公司一旦给你发工资,生育金就领不到了,而你在提前请假的几个月,单位也不会给你发工资
当然,还是要看单位。如果单位正规,或者没有生育金可以领,可以提前请。如果有生育金,而假又非请不可,建议请病假,不要提前请产假。
七、休完产假还可以休有薪假么?
有的。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八、12月可以休育儿假吗?
12月可以休育儿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90日;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
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日育儿假。
九、带薪假和探亲假可以同时休吗?
一年中探亲假和带薪年假能同时享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扩展资料: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
十、四川育儿假政策解读:可以分开休吗?
四川育儿假政策解读
在四川,育儿假是指劳动者为了抚养新生儿所享受的带薪休假制度,其法定休假时间通常是根据新生儿个数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生育的劳动者可以享受较长时间的育儿假。那么,在四川地区,是否可以将育儿假分开休呢?
育儿假的分开休假
根据四川劳动法规定,育儿假通常是可以分开休的,但是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具体来讲,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在婴儿出生后的一年内,将育儿假进行分段休假。例如,父母双方可以商议分别在宝宝出生后的头几个月轮流休假,以便更好地照顾宝宝,促进家庭成员间的亲子关系。
相关政策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在休育儿假时,通常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而且在分段休育儿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劳动者的经济待遇或辞退劳动者。此外,具体的分段休假时间等还需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双方协商情况予以执行。
结语
总的来说,四川地区的育儿假政策允许父母在一定范围内分段休假,以满足对宝宝抚养的需求。但在享受分开休育儿假期间,劳动者仍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协商。希望本文可以为你解答相关问题,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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