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费是按判决金额计算吗?
交通事故
2024-09-10 23:06
一、民事诉讼费是按判决金额计算吗?
不是。民事诉讼费不是按照法院判决书的判决金额来计算的,是按照原告起诉金额来计算的。法院在判决书中确定诉讼费如何负担时,需要根据法院支持当事人的请求金额来确定。
原告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按照起诉金额预交诉讼费,由法院在判决书中确定诉讼费各方负担金额。
二、上诉案件按异议金额交诉讼费的规定?
上诉案件收取诉讼费,是根据上诉状不服一审判决书具体内容的金额来接缴费。不是一审判决书诉讼费多少,二审上诉费也多少,除非你要求彻底改判一审判决,全部撤销原判,否则都是按你有异议的内容来收诉讼费。
我碰到过贷款纠纷,被告拖时间,就单独就一审律师费上诉,这样缴费几千块钱,把几千万的案子又拖了半年时间。
三、交通事故诉讼费发票上标的金额什么意思?
诉讼标的额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比如说要求返还借款5万元,利息1000元,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51000元。《中华法学大辞典》对“执行标的”辞条的解释为:执行标的即执行对象。综上可见,执行标的就是执行客体,也等于执行对象。执行金额是指向执行庭申请执行的财产额度,一般包括生效判决书上判定的诉讼争议数额、鉴定费、诉讼费等等。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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