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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委托鉴定的结论能否作为证据?

交通事故 2024-09-11 08:16

一、单方委托鉴定的结论能否作为证据?

不能,如果对提出异议就不能做为证据使用。

二、单方委托鉴定法院会怎么判决?

不采信鉴定结论,如果对方提出异议,法院会不采信该鉴定结论。

三、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是否有效?

实务中,原告在提起诉讼前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情况较为常见,特别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这种做法甚至成为一种惯例。对此,大多数法官也习以为常,对于鉴定意见,只要被告认可或者虽不认可但却提不出什么具有价值的反对意见时,一般都会径直采用鉴定意见的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 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应如何看待呢?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否定说,理由是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有种种弊端,比如鉴定机构和申请人可能有特殊关系和私下的利益输送,鉴定机构的选择过程不具有随机性,送检的鉴定材料由单方决定,对方没有对鉴定材料发表意见的机会,鉴定材料可能不真实等等,这些都会导致鉴定意见的公证性得不到保障。另外,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当事人单方委托。因此,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法院不能够采信,除非对方认可,只要对方不认可或申请重新进行鉴定,法院就应该重新组织鉴定。二是肯定说,认为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足以反驳,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就可以作为裁判依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据此可以看出,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对方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时,法院不应一概准予,只有当具备足以推翻该鉴定意见的证据或者该鉴定意见有重大瑕疵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具体情形则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笔者认为,正确的判断是: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在证据效力上只能视为专家意见,在证据分类上应归于证人证言,不能归于鉴定意见的证据类型。其作用相当于委托鉴定人事先请了两个专家为其出具专家意见,然后把专家意见作为证据在庭上出示。虽然这种专家意见是以司法鉴定的形式给出,并且这种专家意见相比于一般人的意见要更公正客观,更专业可信,但其实质仍然只是证人证言,法官在决定是否采信时,应抱有更加谨慎的态度,不应将之等同于司法鉴定意见。理由如下: 司法鉴定意见是经过特定过程形成的,这个特定过程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在诉讼活动中,二是要经历特定的司法鉴定程序。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不是在诉讼活动中形成,也没有经历特定的司法鉴定程序,因此有别于司法鉴定意见,更不能等同于司法鉴定意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该条明确界定司法鉴定是发生在诉讼活动中的鉴定,进入诉讼活动至少应以案件被法院受理为起点,诉讼前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明显不属于司法鉴定的定义域。那么是否在立案后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意见就是司法鉴定意见呢?同样不是,因为,司法鉴定的委托主体是特定的,司法鉴定的委托人只能够是办案机关,办案机关是指办理诉讼案件的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和审判机关,不包含其他组织和个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虽然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作出的鉴定意见不能够称之为司法鉴定意见,其法律效力有别于经由办案机关委托所作出的鉴定意见。其深层次的法理依据在于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办案机关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要严格遵守特定的程序,比如:鉴定机构要有相应资质,选择鉴定机构要体现随机性,双方当事人可以对鉴定材料提出异议,鉴定人员要依法回避等等,而这些特殊的程序规定,正是单方委托的法律效力在实务中被质疑诟病的地方。 综上所述,由于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在证据效力只相当于证人证言,实务中,如无必要,建议当事人不要随意单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法官在庭审中也应加大对之的质证力度,不应将之等同于司法鉴定意见,即便被告对之无异议,也应主动进行必要的审查再决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在被告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如果不能排除鉴定程序和鉴定结论上的合理怀疑,原则上应组织重新鉴定。

四、工程诉前单方委托鉴定结果生效吗?

如果另外一方认可鉴定结果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否则,法院会重新安排鉴定。

五、交通事故哪里委托鉴定比较人好?

自己申请的伤残鉴定,需要到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一般保险公司会指定。

如果是法院诉讼解决交通事故,法院会以摇号的形式,摇号选定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鉴定。

六、法律咨询 单方委托

法律咨询与单方委托

法律咨询与单方委托的重要性

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而法律咨询则成为许多人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候必不可少的一环。与此同时,单方委托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也在很多情况下被人们广泛使用。本文将探讨法律咨询和单方委托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进行。

法律咨询的定义

法律咨询是指当事人就自身合法权益和义务,向从事法律服务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咨询、查询、调查,以获得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处理方式或者解决方案的过程。法律咨询旨在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咨询的重要性

法律咨询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通过法律咨询,当事人可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前预防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有效规避法律纠纷。其次,法律咨询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单方委托的定义

单方委托是指当事人自愿将特定的权利委托给受托人行使,而受托人不需要偿付任何报酬的一种法律行为。单方委托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行使主体权利的表现形式之一。

单方委托的重要性

单方委托在现代社会中也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单方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受托人代为行使一定的权利,节约时间和精力,提高效率。同时,单方委托也体现了当事人对特定事务的信任和责任意识。

如何正确进行法律咨询和单方委托

进行法律咨询时,当事人应当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法律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咨询。在咨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遵守法律咨询的相关规定。

进行单方委托时,当事人应当明确委托的内容、方式和期限,书面形式更为安全可靠。同时,在选择受托人时,要考虑受托人的能力、诚信和责任意识,确保单方委托的顺利进行。

总结

综上所述,法律咨询单方委托在现代社会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不可或缺。正确进行法律咨询和单方委托,可以帮助当事人合法维权,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当事人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能够充分重视法律咨询和单方委托,依法行事,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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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单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怎么做伤残鉴定?

单方交通事故 乘客受伤 ,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由交警部门出具委托鉴定申请书 向有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进行伤残评估, 也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由保险公司指定合格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评定 ,除了伤残等级鉴定 还可以进行三期鉴定 以确定损失情况。

八、交通事故伤情鉴定委托书去哪里开?

要去当地交警指定的法医事务所开。伤情鉴定委托书不能随便到医院和医生哪里开,因为涉及到法律鉴定和赔偿问题,有些还可能要负责事故伤者的终生一切费用,关系重大。

九、夜间委托挂单方法?

夜间委托挂单是一种在交易时间之外提交的委托单,通常是为了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时进行交易。不同的证券公司可能有不同的夜间委托挂单的规则和操作方法。一般来说,您需要先确认您所在的证券公司是否支持夜间委托挂单。如果支持,您可以登录您的证券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在委托下单界面中选择“夜间委托”或类似的选项。在填写委托单时,您需要提供股票代码、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和委托数量等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夜间委托挂单的有效期通常是到下一个交易日的下午3点左右。如果您想要在开盘时进行交易,建议您提前提交委托单并确保您的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此外,夜间委托挂单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限制。例如,在市场波动较大或存在其他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您的委托单可能会被取消或无法成交。因此,在进行夜间委托挂单时,建议您仔细评估市场风险并谨慎操作。

十、单方事故鉴定流程?

第一步: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拨打122或110并协助事故责任认定并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第二步:现场处理。

第三步:定损修理。

第四步: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理赔: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第五步: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