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为什么没有上诉权?
一、被害人为什么没有上诉权?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友检察院代表国家向行为人提起公诉,主体上是国家与行为人两个主体。受害人是直接的受害者,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失。也可以在刑事之后,单独提起民事赔偿,此时民事诉讼时,原告均有上诉权
二、交通事故被害方有权查看肇事车吗?
1、可以的。行车记录仪属于视听资料。可作执法证据面对经常发生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变道和路口拖尾巴等交通违法行为。行车记录仪主要的作用相当于飞机的黑匣子,在出事故后可以帮助还原事故的整个过程,为驾驶员保留最真实的场景。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因此,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 监控记录资料,可以是交警部门设置的电子警察,交通视频,可能也包括其他的一些能够实时记录交通通行状况的记录设备,包括私家车上面安装的行车记录仪。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查到被害人吗?
交通事故是可以查到的,一般可以去找保险公司进行查询。
保险公司对汽车的保险理赔情况是联网的,车辆的交通事故情况可以通过保险理赔记录,以及车辆保险缴费记录查询,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网络才能查询到。另外,这些信息只有凭车主的行驶证才能查询。一般车辆到4S店保养过后都会留下记录,只要把车辆相应信息输入电脑就可以查到全部维修记录。如车辆发生过交通事故,还能从中查到更换过什么零件,就能判断该车发生事故的损害程
四、交通事故致被害人体内螺丝断裂怎么认定?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三)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五、交通事故被害人73岁至残9级的赔偿?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评定伤残为九级说明伤残系数以百分之二十来赔。
二、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大量的辅助数据,由于你没有提供,所以列出公式以供参考: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 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除此之外,你还要赔偿一下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营养费 5.交通费 6.残疾辅助器具费 7.被抚养人生活费 8.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的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六、交通事故红绿灯能人为改变吗?
红绿灯可以通过人为调整时间,也可以通过感应,自动调整时间,红绿灯在路口设有车辆检测器,方案是由计算机或智能控制机计算,可以随时改变。
目前最简单的是定时控制,事先设定好每一组的点亮与熄灭时间,复杂一点的是用单片机和plc编程控制,最先进的是自适应控制和智能交通,通过安装的感应器和摄像头反馈信号及时调整。
七、关于刑事附民诉的原告被害人为无行为能力或限?
1.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汽车砸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修车费。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在同一个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在审理刑事案件阶段,以被害人的身份可以参加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发表对被告人定罪和量刑的意见。在审理民事案件的阶段,可以就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举证,可以提出或者放弃自己的赔偿要求,可以和被告人和解。
2.无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指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监护人,在诉讼中他们是法定代理人。如一老人因交通肇事被撞成植物人,被害人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负责照顾他他的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一三岁儿童被拐卖,拐卖过程中人贩子将该儿童致伤。该儿童的父母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一样。在民事诉讼中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原告,他们的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庭。如一三岁儿童,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该儿童有权利以原告身份起诉父亲要求抚养费。儿童的母亲不能做原告,只能以原告代理人身份代理儿子出庭。
3.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杀人或者伤害案件,往往引起被害人死亡。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如一女子因恋爱纠纷被男友杀死,被害人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她的父母作为近亲属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近亲属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所由近亲属共同提起。如一男子因交通肇事死亡,他的近亲属有妻子,母亲和女儿,三个近亲属必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放弃赔偿要求必须本人表态并记录在案。如肇事司机是被害人的舅舅,被害人的妻子要求赔偿,被害人的母亲可能不要求赔偿。法院不能把应当赔偿被害人母亲的份额判给被害人的妻子。
4.因犯罪行为受到财产损失的单位如因失火罪烧毁中央电视台的大楼,中央电视塔有权提其附带民事诉讼。因盗伐林木罪砍伐了村里的树木,村委会有权提前附带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已经参加保险的财产(如汽车、家庭财产)遭受犯罪行为的损坏,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在支付赔偿金后,有权要求刑事被告人赔偿。
6.人民检察院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出庭检察官具有公诉人和民事诉讼原告人双重身份。
八、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获得被害方谅解书,会判缓刑吗?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法定条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即使没有得到谅解的,也可争取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九、80%的交通事故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
百分之八十的交通事故是由人们不遵守各种操作规程造成的,比如行人不走人行道横穿马路,机动车驾驶员闯红灯,不避让行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速过快这些因素都能造成车祸,还有驾驶员对车辆不检查,保养不到位也能造成车祸及事故
十、交通事故分析十大人为错误是哪些?
01疲劳驾驶和分心驾驶
疲劳驾驶和分心驾驶都是非常危险的,车辆的行进速度非常之快,如果在驾驶过程中出现打瞌睡或是分心驾驶,即使是短短的几秒钟,那么车辆可能已经行进了数十米甚至上百米,而在这数十名或是上百米的路程则是一个盲开的过程。如此长的路程各种情况都有可能会发生,而疲劳即使和分心驾驶发生事故的概率也是比较高的。
02环境因素的影响
环境因素主要是指恶劣的天气以及复杂的道路,比如像大雾、大雨天气,驾驶员的视线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另外就是湿滑的道路会增加车辆的制动距离,同时还有大货车和夜间其他车辆的灯光的影响。这些都会造成驾驶的视线受阻,对即将发生的危险无法感知。
03过于自信的驾驶车辆
盲目的自信往往会导致我行我素的开车,比如说在限制掉头的地方掉头,超速行驶。这种自行源自于自己的驾驶技术和自认为车辆有良好的安全性能。这些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交通违法行为,这种危害其实是非常之大的,导致的事故也是非常之惨烈的。当然,由于是驾驶员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那么驾驶员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04应急处置能力
驾驶员除了需要遵纪守法以外,还有应该有预判和应急处置能力。所谓的预判就是通过观察,能够预判前方车辆的东西,或是可能会发生的事故。而应急处置能力则是在即将发生事故或是已经发生事故以后,采取一些列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或是降低事故的损失。
05服用违禁药品或是酒后驾驶
不论是违禁药品还是酒精都会对人体的神经造成影响,从而导致人体的判断力和操控能力下降。虽然相关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这种行为,但是服用违禁药品和酒后驾驶的行为依然是屡禁不止,而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是比比皆是。
国内外的相关机构都对交通事故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和统计,无一例外,不论是国内和国外,认为造成的交通事故占据了绝对的比例。要降低交通事故,那么就必须控制人的行为。当然,目前针对驾驶员的一些主动安全设施已经逐步上线,比如说疲劳即使的警示装置,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主动安全设施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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