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调解流程?
一、司法所调解流程?
一、纠纷受理(三种方式)
1、依申请受理。依据纠纷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进行受理;
2、主动受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矛盾发生后,可以主动介入调解,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3、移交或委托受理。也就是一些纠纷经法院、公安或其他部门受理后,认为由调委会调解更为合适时,移交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种方式,不管是那种方式,都必须是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才可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或者主动介入纠纷后,首先要进行审查,审查纠纷是否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以及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随时有激化可能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一般民间纠纷由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复杂疑难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受理或共同受理。
二、调解准备
1、调查取证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纠纷后,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应当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了解双方调解要求和理由,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审查,对于争执标的属于房屋、宅基、水利设施等的纠纷要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要教育当事人保持冷静,采取克制态度,防止矛盾激化和纠纷复杂化。
2、拟定调解方案
根据调查结果和纠纷的性质、种类、情节以及复杂程度拟定调解方案,确定调解主持人和参加调解人员,并将调解时间、地点、调解员的情况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调解员有选择和申请回避的权利。
三、实施调解
1、告知权利义务
在调解开始前,调解人员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双方当事人陈述
在此过程中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双方当事人责任,对于个别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故意歪曲事实、无理纠缠的,调解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实施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帮助当事人端正对纠纷的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当事人情绪和周围情况的变化,及早洞察纠纷可能激化的苗头,通过调解活动防止矛盾激化。
4、达成协议
调解人员通过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消除隔阂,引导、帮助当事人达成解决纠纷的调解协议。
为收到调解和教育效果,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允许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和当地群众旁听;但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表示反对的除外。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在一个月内调结。
四、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达成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应当场制作,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履行协议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主持人签名,调解委员会盖章后生效。调解协议书一般一式三份,其中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调解组织留存一份。
五、回访
调委会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纠纷和疑难、复杂、容易激化的纠纷,应当及时进行回访,并作出记录。通过回访了解、掌握、检查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发现激化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纠纷反复和矛盾激化。
通过回访发现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1、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应当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督促其按约履行;2、当事人提出协议内容不当或者调解组织发现协议内容不当的,应当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经再次调解变更原协议内容或撤消原协议,达成新的调解协议;3、对经督促仍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的履行、变更、撤消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镇司法所调解流程?
一、纠纷受理(三种方式)
1、依申请受理。依据纠纷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申请进行受理;
2、主动受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矛盾发生后,可以主动介入调解,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
3、移交或委托受理。也就是一些纠纷经法院、公安或其他部门受理后,认为由调委会调解更为合适时,移交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种方式,不管是那种方式,都必须是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才可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申请或者主动介入纠纷后,首先要进行审查,审查纠纷是否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以及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条件。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应当将原因告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提请有关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随时有激化可能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一般民间纠纷由当事人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复杂疑难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由乡镇(街道)人民调委会受理或共同受理。
三、调解不成司法所必须出具调解终结告知书吗?
对于调解不成的民事纠纷,调解组织(或司法所)应当终止调解,并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已的权利。是否出具书而终结告知书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以出具书面的,也可以口头履行告知程序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二十六条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四、司法所调解流程及时限?
流程:(1)根据基层调委会协助调处的请求,经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申请。
(2)召集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如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未执行调解书,告之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
时限:十四天至三个月
五、司法所调解的属地原则?
这是指,当一起纠纷案件发生时,由该案件发生地(即属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一个基本的司法原则,也称为“属地管辖原则”。
在中国,司法所是指人民调解员工作站,负责处理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如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等。根据属地原则,当这些纠纷案件发生时,由该案件所在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以便更好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达成一致意见。
该原则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纠纷的解决成本和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使得法律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公正。
六、司法所会帮忙写调解协议吗?
我是司法行政机关,在最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中,设置了一个派出机构,因此,他内设机构中有一个叫做人调解办公室,,这里可以免费提供调解协议。
七、乡镇司法所可以主持双方调解吗?
可以。司法所负责辖区内司法行政的基层工作,基层调解就是其中一项工作。司法所一般都设有调解室,专门用来处理双方到场的调解。司法所一般都有专门的调解员,对当地情况熟悉、民风了解,可以很好地化解各类矛盾,因此基层调解是一种很好地解决问题的方法。
八、确认司法所调解立案需双方到场吗?
调解就是了解双方的诉求之后,协调双方利益的。调解时尽可能双方到场,如果不能的话,让能代表双方当事人的到场。
九、镇司法所能帮助调解债务纠纷吗?
镇司法所能够帮助调解债务纠纷。1. 镇司法所是一个专门为民众提供司法服务的机构,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法官和调解员。通过调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而产生的不必要的经济和时间损失。2. 在一些简单的纠纷中,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调解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合适的解决方案,解决债务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 如果有一些涉及法律问题或者关键证据的债务纠纷,则需要进行正规的诉讼程序,但是镇司法所提供的调解服务可以为当事人提供非常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快速地解决债务纠纷。
十、乡镇司法所可以调解债务纠纷吗?
可以调解。
司法制度改革以来,基层司法局系统把法律援助、矛盾纠纷调解当作主要工作内容。乡镇司法所处于亲民第一线,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更是家常便饭。化解矛盾于基层,让邻里家庭都能和睦相处,调解债务纠纷让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