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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机动车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 2024-11-06 05:59

一、扣留机动车什么意思?

安全法第92条、第95条、第96条规定了被扣留机动车的情形。

实践中经常发生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为此,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交通事故扣留的车辆如何提取?

一般在情况是只在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以取回车。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肇事的车辆予以财产保全,那么车主就取不成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当事人车辆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同时,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的规定,书面向当事方告知有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权利。事故处理部门在收到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定书后,应协助法院将车辆继续扣留。但在实际操作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很难成功,因为根据法院的规定,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向法院提交至少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由事故处理部门提供,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规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均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即使事故处理部门在制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立即向当事各方送达,受害人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立即向法院提起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但同时对方当事人要求领取扣留车辆,这样一来陷事故处理部门于两难境地:不放行扣留车辆,已到扣留时限;如果放行扣留车辆,法院一旦裁定财产保全,又无车可保

三、哪些情形会被扣留机动车?

以下情形会被扣留机动车: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只有发生上述六种行为才能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且需要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否则,任意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四、法院扣留机动车在哪里拍卖?

  要等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才拍卖。   法院在判决生效之后,如果被执行人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立案之后,即可开始评估、拍卖扣押的车辆等被执行人财产。

五、什么单位可以扣留机动车号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可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无权随意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因为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可缺少的法定标志和资格证明,不可和机动车分离,不可被随意剥夺。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然上路行驶的汽车,可以扣留汽车牌证,转交车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注销登记。军车必须由相应军队相应部门来管理和处罚,不受常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因此查军车一般是军队和交警部门联合查的

六、交通事故中,电动踏板被要求做机动车鉴定,如果属于机动车,双方各占多少责任?

鉴定标准网上很好查,现在的电动车,尤其是那种踏板式的电摩,基本都超标。如果鉴定成机动车,对方怎么也能免掉一部分责任,毕竟如果算机动车,那肯定是没按规定车道行驶。

关键是还可能得处罚你,无证无牌,罚款得都够恶心的

个人建议提前找蜀黎,给点烟红包什么的,打听一下可能鉴定的结果,如果确实鉴定这块没办法,如果事故不大,还是提前和解的一拍两散的好。

七、交警开单扣留机动车单怎么处理?

交警部门对与被扣押车辆的处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城管执法有权利强制扣留机动车吗?

城管执法(正式)按照法规规定,在违法当事人拒不整改的情况下可以暂扣经营工具,但不能暂扣经营物品,利用车辆占道经营,城管可以将车辆视为经营工具予以暂扣。城管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镇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和相关公用事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新惠城区的市容、绿化、环境卫生和相关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负责开展城镇市容绿化、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方面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3、负责广场、道路、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健身娱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4、负责新惠城区建筑工地的外部环境管理和建筑施工垃圾清运的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各类占道施工、占道经营摊点、各类户外广告、标识牌等的审批和管理工作;6、负责新惠镇内公共汽车、人力三轮车的准入和管理;7、负责载重车、畜力车街道准行及机动车、畜力车的停放管理;8、负责新惠城区城市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三个方面的执法监察、行使相应处罚权;城管派出所执行公安、交通和工商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9、负责新惠城区(主干道、广场、部分小巷等)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新惠城区各生活垃圾点的清运工作;负责新惠城区公厕的建设、管理及清掏保洁工作;10、负责新惠城区内园林绿化作业及管护工作;督导驻镇各单位的庭院绿化工作。

九、如何查询机动车是否被当地交警扣留?

可以到当地交通支队办公厅,里面有自助查询机,只要输入车牌和后四位发动机号码就可以查询到了。

十、无证驾驶扣留机动车多久能提车?

答:无证驾驶被扣留的机动车的提车时间会根据不同地区的交通法规和执法部门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被扣留的机动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提车:

1. 缴纳罚款:无证驾驶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罚款,具体金额根据违法行为和地区规定而定。

2. 补办相关手续:无证驾驶者需要补办相关的驾驶证和行驶证等手续,以符合法定要求。

3. 履行其他要求:根据当地交通执法部门的规定,可能还需要履行其他要求,比如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或参加考试等。

具体的提车时间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无证驾驶被扣留的机动车可以在缴纳罚款和补办相关手续后,经过一定的审核程序,才能取回车辆。建议您联系当地交通执法部门或交警部门,了解具体的提车流程和要求,以确保顺利取回被扣留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