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附民可以申请再审几次?
一、刑附民可以申请再审几次?
1、当事人只可以申请再审一次。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再审申请的,法院不予受理。
3、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仍然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错误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刑附民律师可以拿到刑事案卷吗?
可以。
经人民法院许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什么是“本案的案卷材料”?是指法院收到的检察机关依法律规定移送过来的全部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包括诉讼程序卷、证据卷,这些材料只要是与案件中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有关,甚至对于被告人是否有无罪、罪轻、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材料,也都是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当然就要给诉讼代理律师查阅、复制、摘抄了。
三、北海民附学校可以走读吗?
北海民附学校不可以走读,经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批准,本校“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北海国际学校”自即日起更名为“北海市海城区民附学校”。本次更名后,本校除校名外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学性质、服务范围,校址校舍、师资及管理团队、债权债务及所有法律关系等)均不发生任何变化。
四、一审刑附民二审可以请求残疾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主张残疾赔偿金。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伤人因伤致残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残疾赔偿金。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该项赔偿内容不在法院判决支持的赔偿范围之列。
所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通过法院来判决的,则法院对残疾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将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双方能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赔偿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找律师会多赔钱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找律师会最大限度的保护你的利益。
毕竟律师是法律专家,精通法律,又有多年的诉讼经验,能最大限度保护你的权益。
你如果不信,你可以在没有起诉以前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商量一下试试,他会告你这个也不赔,那个也不赔,说的还头头是道,不懂法,就让他蒙住了。
当然,请律师是要付费的,值不值得,自己还要衡量,不要小事故,赔个几千,还不够律师费了。
六、刑附公益诉讼可以调解少赔吗?
可以调解减少赔偿。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会对部分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可以与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检察院,就公益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被告人应当及时履行,对及时履行公益赔偿义务的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七、交通事故赔钱了,还可以报社保吗?
交通事故赔偿了,如果当事人没有向医院交待是交通事故引起的,作为一般意外事故处理,这样的行为构成了骗保,可能会追究其责任,并追回保险赔偿款。
全国各地的医保具体实施条例都规定交通事故已明确属于他方责任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2000]304号) 《诊疗项目范围》第一条第五项第五款的规定,交通事故已明确属于他方责任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被伤害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交通意外损伤进行的抢救和创伤治疗的医疗费用,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予以支付:
1.己方责任(含全部、部分责任);
2.非违反交通规则的意外受伤(如突发疾病合并交通意外、因交通原因但又非责任人所为的);
3.经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
4.因肇事方逃匿,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三个爿之内均无法找到当事人,使被害方无法获得赔偿的;
5.由法院出具证明材料,经法院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肇事方,确因无经济能力赔偿,使被保险人无法获得医疗赔偿的;
6.交通事故处理后首次治疗终结,再次住院治疗的。
八、刑代民案件可以先执行刑事部分吗?
答:刑代民案件先执行刑事部分,刑事审判庭出具执行通知书,交公安局看守所执行。民事部分债权人持判决书,申请书,到下判决书的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刑附民的案件是先执行刑事,后执行民事这是法律的规定,不能违背这个原则,所以先执行刑事后执行民事是对的。
九、一审刑附民二审民事诉讼可以请求被告人合理的赔偿吗?
可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102条规定,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需要指出的是: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只有刑事案件立案了,刑事诉讼开始了,才能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起,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就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只有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十、交通事故,对方不赔钱怎么办?可以申请抓人坐牢吗?
交警不是不帮你们调解,调解需要两方自愿,如果对方不同意,交警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接受的。
交警在交通事故中的民事部分只有调解权,只要任何一方不同意均是调解无效。
对民事部分的权益主张应当选择起诉,主要证据由法院或当事人在处理事故部门调去并出示。
责任的认定方面,民事责任的分配依据侵权法和民法通则,和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责任不是必然的联系。
(当责任分配基本靠近交警认定)。
交警只有权力认定行政责任的分配,民事责任的分配由法院认定,所以您的事情需要法院判决方能解决(调解不成)。
法院认定责任以后,责任方应当依据判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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