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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双方都调解好还出责任认定书吗?

交通事故 2024-11-08 20:17

一、交通事故双方都调解好还出责任认定书吗?

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出具事故认定书是交警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证据之一。无论当事人之间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交警部门都需要出具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队通知去取的吗?

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队出具的。在事故责任清楚的情况下,一般是在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定认定书;如果属逃逸案件的,在逃逸人活着车辆查获后十日内出具;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需要在检验或者鉴定意见出具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交警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取事故认定书。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出具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三、如果不服责任认定书可以不去调解吗?

不能不去处理的,必须要去处理。

如果认为原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四、交通事故是不是双方先调解,然后出责任认定书?

依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出现交通事故后,应该先对故事责任进行认定,再对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五、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协议书责任认定书如何调出?

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

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交警队不放车?

谢邀!

这事儿我没遇到过啊,3年前我在高速上遇到连续追尾,前车的一位老太太出事之后觉得头晕,我就让老婆带她去医院了,然后我处理交通事故。当时他们刚到医院还没就诊,事故认定书就开出来了……交警根本没有提作证的事儿啊。

要不你投诉试试看?或者先咨询一下相关人士,比如认识的交警或者律师。

至于伤者的证明要不要我不清楚,反正我那起事故是不需要的。但如果说对方车辆司机不配合,这绝对是推脱!交警都出了现场,该拍的照片应该也拍了吧?跟司机配不配合有什么关系?该怎么认责就怎么认责呀!

七、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最近有个案件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处理,和题主这个问题有些相近,强答一波 。在刑事领域,超标电动车或电动三轮车肇事致人死亡的,基本上是按照非机动车认定的,这已经形成共识。这里结合题主的问题在民事侵权方面讨论一下,如有错误,还望指正。

1、关于三轮车及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

首先,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构成“机动车”需要符合如下几个条件:(1)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这里的动力是指机械动力,与人力、畜力相对应,以后者为动力驱动或者牵引的车辆属于非机动车。(2)在道路上行驶。

其次,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修订)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机动车主要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常见的二轮电动车与三轮电动车的形态最接近于摩托车。规范中的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与轻便摩托车。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若使用内燃机,其排量不大于50m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的电驱动的两轮车辆。

最后,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司法厅、河南银保监局筹备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和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涉案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由公安机关认定。

综上,题主这个事故中,电动三轮车应当参照机动车处理,应该没有争议了。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的问题

基本上每个省都会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以河南为例,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题主的情况显然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若是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则双方平均分担。

综上,所以题主的情况,电动三轮车在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至少应承担50%以上赔偿责任。

3、电动三轮车是否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问题?

首先,道交安全法从技术上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了明确界定,虽然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但是这个认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所做出。这个是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时的依据。其次,由于电动车和三轮没有未列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目录,不能在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也不能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因此电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不是 车主原因造成的。基于以上情况,让电动车主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显然过分加重了电动车主的赔偿责任,这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本意。

综上,题主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可能会综合双方的车况及伤亡情况,让三轮车主在50%-80%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了责任,没拿到责任认定书会影响车子年检吗?

如果属于六年以内的免检车辆,发生人伤事故,不再免检了,要求必须上线检测。

如果扣车或者车辆损伤较大处于维修过程中造成车辆漏审,没有责任认定书需要按漏审流程处理,有认定书会好一点。

不知道具体是哪种情况

九、交通事故,去交警队责任认定书一定要本人吗?

1、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应由事故当事人本人签收。

2、如果当事人本人因特殊的原因不能亲自签收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收。

在委托他人代为签收时,应该向交警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人现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情况、由代理人代为签收责任认定书的授权,最后应由委托人亲自签名并署明日期。

2)代理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民法通则》

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十、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了还用调解吗?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