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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院必须开庭吗?

交通事故 2024-11-09 09:26

一、劳动争议法院必须开庭吗?

一审除非双方同意调解,否则必须要开庭审理;二审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通过谈话、然后书面审理。

二、去法院开庭要注意什么?

法院开庭作为原告来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

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

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

5、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

6、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并且有代理律师,要注意在法庭上少说话,说话要切中要害,多余的不说,以免越说越错。

三、法院开庭可以去旁听吗?

只要是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开庭时,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可以到庭旁听,但必须遵守法庭纪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四、法院开庭前会通知律师去法院吗?

法院一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前会议。

因为庭前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争议焦点,进行证据交换,律师在庭前会议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四条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五、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嘛?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六、交通事故诉讼开庭可以要求法院什么?

说你的合理诉求,比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七、法院开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去吗?

被告完全可以委托律师出庭(离婚案须本人亲自出庭)

八、法院开庭家属可以去几个人?

法院开庭根据法庭大小而定,家属去2一3人为宜。

九、法院的证据质证必须在开庭时进行吗?

对证据进行质证只能是在庭审中或是庭前会议的交换证据过程中。

十、刑事案件法院开庭会通知家属嘛?

1、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通知家属,但会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被告及其辩护人。

2、如果被告缺席,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如此情况下相当于就是通知了家属。

具体依据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2、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3、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可以看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前应当即必须通知其近亲属,为其委托辩护人,除此之外不是必须通知,近亲属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开庭前三日通知辩护人,不再通知近亲属,由辩护人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国法院网—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