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个人起诉开庭怎么请律师?

交通事故 2024-11-11 06:13

一、个人起诉开庭怎么请律师?

个人起诉开庭,先到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交了律师费,他可以帮你打官司了。

二、公诉案件用不用请律师?

请不请律师是自己的自愿想法?如果有条件就可以请律师,请律师是要花钱的律师收费也是很高的,是按照诉讼金额来收取律师费的

三、劳动仲裁开庭公司请律师优点?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四、交通事故是自己请律师还是用保险公司的律师?

需要自己请律师,不请律师也行。

保险公司的律师是为保险公司服务的,不是为你服务的,开庭时他们只为保险公司辩护不会为你辩护。如果需要走法律程序,你需要自己付费请律师,律师费需要和律师具体协商。如果手头不宽裕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出庭应诉。

五、被告家里没给请律师,开庭法院给配律师吗?

会的;法院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因此指定辩护又称刑事法律援助,适用于以下情形: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指定辩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依据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2.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该司法解释还规定,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泰仁律师事务所

六、请律师没有开庭撤诉了律师费能退多少?

一般情况下,即便是开庭前进行撤诉,律师费也是不退的。工厂律师的代理会截止到签订的神仙结束时,也就是取得判决,裁定或者案外和解等实际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在这里面撤诉就相当于是法院出具了裁定书,律师费正常是不退的,主要还是看合同里面对撤诉有没有退费的约定。

七、从犯开庭时请律师辩护还管用吗?

无论主犯从犯,律师的准则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犯罪的基本原则是无罪推定,检察院证据不足,未经法院审判,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律师的作用就是依据被告人的主观、客观、检察院提供的证据、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从法律角度保护被告人。

自首、立功、已经全额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或原告人谅解,究竟属于从犯、帮助犯还是胁从犯,等等等等,都是法官的量刑情节,有部分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范围,都是可以尽量争取的,何谓管用不管用呢?

八、法院开庭后还可以请律师辩护嘛?

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辩护律师在开庭后再介入程序,还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庭审程序尚未结束,尤其没有进入法庭调查环节的,辩护律师尚可以参与庭审的主要环节,应该说还能发挥很大作用,某种程度上说为时尚不晚。但是,如果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合议庭已经明确择日宣判,辩护律师这个时候才介入程序的,可以发挥的作用应该说是比较有限的了。

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不排除在特定案件中,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发现了极其有利的证据,通过申请补充开庭,推翻控方指控的,但是这应该是比较罕见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总的来讲,开庭后尤其整个庭审程序已经进行完毕的,辩护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已经打折扣,如果被告人及其家属认为有必要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的,还是应该在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及时委托,尽量避免在开庭甚至开完庭后再委托。

九、开庭当事人不去请律师去行吗?

除离婚案件以外的所有民事、行政诉讼案件,都可以由诉讼代理律师去开庭,而当事人不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十、对方请律师开庭是否要事先通知我们?

  1、法院开庭时必须要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律师,如果请了律师,可以不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按你的情况,可能是传达期间出现了问题或者法院疏忽,或者律师未将委托授权书交付给法院。   这一点很容易查清楚,如果法院没有发出开庭传票,就是法院没有尽到通知义务。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