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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样扣分?

交通事故 2024-11-15 13:32

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怎样扣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车辆违章后会根据情节的严惩程度接受不同分值的处罚,最高处罚为扣12分,最低则为1分。车辆违章除了会被扣分处罚外,还有可能被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被治安拘留。违章开车不仅会被处罚,还有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车主在开车过程中就遵守交通规则,不应违章行驶。

二、超车发生交通事故扣分吗?

交通事故本身不需要扣分罚款,只是构成犯罪的可以吊销驾照,但是交警可以对交通事故中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罚款记分。如果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不扣分。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一)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夜间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二)及时报案。当时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110)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或110)。如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求救电话:119或110)。

三、A2扣分要重新考试吗?

A2扣分指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通常会被记入考试成绩中。如果A2扣分不严重或次数不多,可能只会减少一定的分数,但若扣分超过一定限度,则可能导致考试不合格。此时,根据考试规定和政策,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因此,如果出现了A2扣分,最好遵守考试规则,以避免此类问题。尊重考试制度,诚信考试是每位考生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

四、高考重读是否要扣分?

高考重读是不会扣分的,高考复读就是该考生第一年未达到自己想要的成绩而选择重新参加下一年的高考,这种情况是不会扣分的,高考是面向全社会的招生,每个人都能通过参与高考去往自己的理想学府,高考重读只是二次参加高考,与应届考生的权利是一样的

五、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证扣分吗?

驾驶证扣分主要看是否违章,而不是看是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如果没有违章,就算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也不会扣驾驶证的分数。

只要违章了,就算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会扣分。

六、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会扣分吗?

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扣分,如果报警了,警察可以根据情况对双方进行各自的处理,所以不会进行扣分处理,因为没有处罚的外界因素

七、实习期发生交通事故怎么扣分?

1、驾驶照在实习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按照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的具体违章行为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的相应规定予以扣分。

2、驾驶员发生事故时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3、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

“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八、a2驾照扣分学习要学习几天?

最迟在清分期后一个月内,到当地车管所参加警示教育学习三个小时。

2013年新的123号令明确规定,AB类驾驶证当年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审验。有记分哪怕是记1分,要去车管所参加警示教育学习3个小时,但不用体检,也不缴费。驾驶证有效期到了需要换证时,必须提交体检证明。

如果被扣分了(12分以内),在驾驶证清分期满后一个月内,到当地车管所参加三个小时的警示教育学习,学习后发给你一份通知,再到业务大厅录入微机,证明已经参加审验了。AB类驾驶证尽量不要扣分,没有扣分也不用参加审验了。

九、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可以查询是否报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查询是否报警。报警记录通常由警方或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报警记录:

1. 当场询问警察:如果警察在现场记录了事故报告,您可以向警方询问是否报警记录。

2. 联系当地警察局或交通管理局:您可以联系您所在地的警察局或交通管理局,提供事故的基本信息(时间、地点、车辆信息等),询问是否报警记录。

3. 在线查询:许多警察局和交通管理局提供在线查询服务,您可以在上面查询是否报警记录,也可以了解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若您本人未报警,那么查询是否报警记录需要涉及您的个人隐私信息,例如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因此,在查询时需要提供证明身份的相关信息,以确保隐私和安全。

十、上海A2驾照扣分要学习考试吗?

外地A2驾照,在上海扣分,能在上海学习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