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职罪?
一、什么是失职罪?
所谓失职罪这个罪名并不单独存在,相关罪名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等。 但是有可能构成渎职罪:渎职罪构成特征有: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有一种犯罪可以由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即新《刑法》第398条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罪)。
二、什么叫环境监管失职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如何处罚?
《刑法》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失职罪司法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和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和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导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职罪的司法解释在刑法修正案中也有改变,导致使国家重大的损失的,改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失职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 渎职罪
1、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3、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枉法仲裁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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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二、此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我国现行刑法未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予以明确规定,基于我国现有刑法体系、立法价值的要求以及考虑到司法实践的需要,过失不能成为
滥用职权罪的罪过,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应包括“故意加实含的复合罪过形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现行刑法未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予以明确规定,学界对于该问题的观点亦未达成共识。
刑法总则第十四、十五条规定了故意、过失两种主观罪过,学理上对故意与过失做了进一步划分: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界定为直接故意;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界定为间接故意。
将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界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将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过失界定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五、财务人员失职罪
财务人员失职罪:对企业的严重危害
财务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而财务人员的失职行为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甚至还可能涉及法律问题。本文将探讨财务人员失职罪,并分析其对企业的严重危害。
财务人员失职罪的定义
财务人员失职罪是指财务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导致企业财务严重混乱、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财务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财务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有财务管理职责的人员。
- 违反财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 导致企业财务严重混乱、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 有故意或过失的主观故意。
只有当以上要件齐全时,财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才能构成财务人员失职罪。
财务人员失职罪的危害
财务人员失职罪对企业造成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 经济损失:财务人员失职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严重混乱,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企业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可能导致投资人、员工、供应商等各方利益受损。
- 信誉受损:财务人员失职行为公之于众后,企业的信誉将受到极大的冲击。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可能对企业失去信心,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 法律风险:财务人员失职行为涉及法律问题,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甚至入狱的风险。同时,企业也可能面临罚款、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严重后果。
如何防范财务人员失职罪
为了防范财务人员失职罪,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
-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财务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
- 实施财务审计制度,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发现的财务失职行为。
- 与专业的财务机构合作,进行财务管理的外包和委托。
财务人员失职罪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以某企业财务人员失职罪案例进行分析:
某公司的财务经理在执行财务管理职责时,虚构了大量的销售数据,以便获取高额奖金。这种失职行为导致公司的财务严重混乱,最终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支付供应商款项,进而影响了公司的供应链。经过调查,财务经理的行为被认定为财务人员失职罪,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结语
财务人员失职罪是对企业财务安全的严重威胁,企业应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同时,财务人员也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业道德,勤勉履职,不给企业和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六、刑法银行工作人员失职罪名?
刑法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184条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 185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186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187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188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189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七、失职罪和渎职罪哪个更重?
失职罪与渎职罪轻重要看哪个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大。失职是在你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自己管理等方面的过失,对单位造成了一定副面影响和损失,不存在故意。
而读职罪是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为了个人利益,明知道不对,却去犯罪,给单位或其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存在主观行为。
八、工作失误会造成失职罪吗?
工作失误会不会造成失职罪,哪要看造成的损失有多大,如果造成巨大损失就会抅成失职罪。
九、失职罪和渎职罪的区别是什么?
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渎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列在分则第九章,共有33个罪名第九章中有7个罪名用到“失职”二字例如: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商检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十、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是哪部法律中的?
1999年12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第二条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