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去医院查看对方病历?
一、交通事故怎么去医院查看对方病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肇事人无权调取受害人病历,但有知情权。肇事者如果要了解受害人的伤情,应征得受害人同意,或者在开庭时查阅相关病历。
民事案件,肇事者无权调查的,可以申请调查。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交通事故如何查询对方真实病历?
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涉案当事人的病历信息一般需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部分医院接待律师持律师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法院调查令查看、摘抄病历信息,但拒绝复印、拍照,且摘抄的病历信息上医院不会做出任何签署证明。具体的事项可以询问医院的医务科。
三、临时病历本重要吗?
临时病历本不重要。临时病历本就是病人挂号时在医院实名制登记办理就诊卡时购买的门诊病历。
是专家就诊时可以初步的书写病人的病情状况,记录病人的口述情况,还有临时用药情况记录等等,门诊病历也就是临时病历不作为重要的病人病历。
四、伤残鉴定病历重要吗?
不太重要。伤情鉴定的主要依据就是病历,但是诊断证明也可以代替。
伤情鉴定不一定需要病历,有的医院要等病人出院后才给病历,做伤情鉴定时,如果有病历当然可以做,如果没有病历,那只需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也可以。做伤情鉴定,只要有诊断证明,任何时候都可以做。因为伤情鉴定不同于伤残鉴定,伤残鉴定一般要出院后在可以做。
《司法鉴定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二、司法鉴定程序伤情鉴定的标准有哪些
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鉴定的委托】
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不予受理的情形】
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
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
【鉴定的依据】
法医伤情鉴定依据的标准为“两部两院”颁布实施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ga/t 146-1996),《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释义》、《人体损伤程度司法鉴定指南》及法医学教科书可作为作出鉴定结论重要的参考依据。
【鉴定时限】
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
五、交通事故病历怎么写?
交通事故病历需要写清楚相关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交通工具类型,以及事故经过等重要内容。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模板:
病历摘要:
1.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住址等。
2.事故信息:发生日期和时间,地点,交通工具类型,当事人名字、联系方式和保险公司等。
3.现场状况:当事人的伤势和情况,事故现场状况等。
4.诊断结果:医生对患者所受伤害的判断和处理,包括对身体不适症状的详细描述以及治疗过程等。
5.出院建议:对患者的出院建议,包括对身体康复的医嘱和注意事项等。
6.治疗药物:对患者所使用的治疗药物名称、用量、使用时间等要详细说明。
7.随访情况:需要对患者的状态进行随访,记录患者开始恢复以及康复到何种程度。
以上是一个交通事故病例的基本内容,但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填写交通事故病历时,需要注意遵守医疗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六、交通事故病历怎么开?
交通事故病历证明怎么开 交通事故病历证明一般是当事人在就诊过程中,医院出具的。
七、住院病历有复印的必要吗?
住院病历是不是需要复印自己留存,需要看你是不是报销理赔需要,如果有保险或其他报销手续,是必须要复印病历
如果没有报销,只是留存病历,这个不需要复印病历留存,病历是医院的档案,在档案室作为重要资料保管,什么时候需要的话,可以持身份证到病案室申请办理
八、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在医院开虚假病历,我应该怎么办?
有保险公司的建议让对方起诉或者让保险公司参与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交通事故认定书(立案时需要核对事故认定书原件);
2、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出院小结(注:医嘱尽量写上“建休3个月,加强营养,专人护理”)、死亡证明、伤残鉴定书、有关被扶养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需要
扶养证明
;3、肇事方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
4、误工证明、事故发生前1-3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差旅费发票、鉴定费发票。
九、交通事故病历证明怎么开?
交通事故病历证明一般是当事人在就诊过程中,医院出具的。当事人可以携带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照,行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开具交通事故证明。1、交通事故治疗和诊断的病例资料。比如入院记录、C报告,射线报告、病例本、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等
2、医院的这些病例资料,用于证明受伤的情况,以及据此进行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休养休息等。
十、交通事故诉讼病历需要几份?
病历需要打印三份。 以下是交通事故打官司流程:
1.
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
2.
准备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3.
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为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
4.
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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