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了必须双方到场签字吗?
一、结案了必须双方到场签字吗?
不一定需要双方到场签字。因为在一些情况下,结案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达成协议,如邮寄、电子签名、代理人签字等。但是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下,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才能完成结案。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具体合同内容来做出判断。另外,如果对方已经明确表示同意结案,但是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可以考虑委托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代签。
二、交通事故责任书必须是双方签字吗?
不需要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因此,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不需要双方到场。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交通事故结案双方都要到场签字吗?
交通事故结案时,双方必须要到现场签字。因为双方姐确定责任事故责任,且还要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确认,以便将来发生纠纷时能够责任明确。
四、保险结案需要双方签字吗?
保险赔偿不需要双方签字,最好是能本人签字,如实在无法签字可以申请代签。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别人去,在之前带上齐全的理赔资料(交警证明、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清单)包括银行帐号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给保险公司。
五、交通事故签字属于结案吗?
不等于
交通事故认定书双方都签字并不等于结案。因为事故认定书只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交通事故需不需要双方去签字才算结案?
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但不是必须的: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车祸结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车辆来历证明)、保险单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伤害事故前收入证明(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表);3、调解时当事人双方须提供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住(出)院证明、护理人员工资收入证明(事故前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明细)、医疗费用票据及交通、住宿费用票据;
4、未成年人须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
5、车辆受损评估表。
七、如果认定书上双方都签字了,是不是等于结案了?
不是等于结案,认定书虽有一定法律效力,但不具有绝对法律效力。如果不认可,可提出复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八、交通事故双方都签字了,但是,对方不愿意赔偿这个算结案了吗?
交通事故双方都签字了,但是 对方不愿意赔偿,交通部门终止调解。案件已经办理完毕,当事人之间的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一)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三)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九、交通事故责任书以发下来签字了后还需要怎么结案?
谢邀。
1.交通事故双方是民事责任关系,当事人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关系。
2.责任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部门出具。
3.调解一般是由交警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断妥协的过程,目的是结案。也可直接由保险公司调解,在保险公司认可的范围内调解。
4.保险公司的赔偿有标准,调解部门的调解方案有时候不一定完全符合保险公司的标准,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5.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方要求赔偿5000元,按照保险公司标准是3000元,调解超过3000元的,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中。
6.就该案而言,咨询保险公司大致赔偿额度,在调解中心中有数,在能力承受范围内调解。
以上,希望帮助到你。
十、轻微交通事故需要双方签字吗?
轻微交通事故需要双方签字的,首先发生轻微擦挂以后要拍照。然后约上对方,第二天到交警事故大队去处理进行责任认定,如果是对方的责任,他就可以报他的保险公司,然后由他的保险公司对你们的车辆进行定损,比如说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估计你的车要修1000块钱,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把车辆恢复,也可以要求对方打款在你的账户上,自己找地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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