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住院发票给谁?
一、工伤事故住院发票给谁?
工伤住院,出院后发票和有关资料要交单位审核,便于报销。
二、交通事故住院多久算工伤?
工伤和住院多久没关系。
如果上下班路上跟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也不承担全责可以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可以跟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跟住院时间多久没有关系。如果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承担全责,不构成工伤。
三、因为工伤住院发票开成自费,工伤保险不给办理?
因为没有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发票,出院时标注自费,是不影响报销的。出院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报销: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5、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交通事故住院工伤赔医疗费吗?
不赔。
如果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被机动车撞伤,本人不承担主责,或者全责造成工伤和交通事故的竞合,理论上可以要求双赔,但是现实中能够双赔的项目很少。如果交通事故肇事一方,已经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贴,交通费等损失,就不能再要求工伤赔偿。但是如果构成残疾,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残疾赔偿金,同时还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交通事故报工伤好还是不报工伤好?
1、报工伤的好处是日后单位不赔偿了,可以依据工伤鉴定的结果向单位索赔,如果没有报工伤的话,以后所发生的治疗或者有关费用,很难向公司索赔。
2、如果交通事故发生了工伤,应当主动的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申报,这样对自己有所保障,不管能不能鉴定上级别,自己心里都踏实一些。
六、工伤住院应该好久出院好?
劳动者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的,工伤医疗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批准的,可以延长不超过12个月医疗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医疗期间享受怎样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七、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是从医保还是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在交通事故中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在医保中报销,但有两种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疗费:
一、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不属于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医疗保险部门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八、报工伤需要发票吗?
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补贴费用。
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所以必须要使用发票原件进行报销。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
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工伤住院用工伤本用交押金吗?
住院押金是垫付,不是医药费谁出都可以,之后住院费用有社保基金中支付谁的押金还归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十、住院发票有用吗?
住院发票有用的,一定要保存好。该发票是住院缴费时医院开的收款收据 该收据可以用于医保社保报销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在住院时我们要办理住院审批的表格,先去住院相关科室填表盖章,再去医院专门审核处带医保卡审核,以备报销时用;
2、然后等出院时我们要办理出院证明,打印治疗费用清单及住院费用发票;
3、最后去医院报销审核核算处办理报销手续,要提前复印好身份证医保卡及户口本复印件,先报销住院费用部分,办完相关手续后你的报销就弄完了,等3到5天你的报销费用会打到您的医保卡账号,那时就可以去取现金了;
4、在就是住院前的门诊票据报销,你拿你检查的医院门诊发票去医院门诊医保报销相关费用,按照规定核实现金报销,报销是按照规定封顶的,以您的发票就高封顶报销,也就是你所花费用比报销规定的金额高那么就报销规定的金额,如果没有规定的费用多则按照发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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