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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车主连带责任怎么赔?

交通事故 2024-11-27 17:05

一、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车主连带责任怎么赔?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2、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车主和司机承担连带责任怎么赔偿?

就是司机赔偿不了,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父亲是车主连带责任能全赔偿吗?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您的父亲是车主驾驶车辆是别人的话,您父亲应该也要负所以说车辆在平时当中尽量的不要去借给别人承担责任,您父亲是肯定要赔偿的责。对于我们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我们保险公司也这么说,他找到的是车辆的拥有人。找到车主。

四、儿子是名义车主,父亲出交通事故会负连带责任吗?

父亲有驾驶证吗?父亲有赔偿能力吗?

1、如果父亲没有驾驶证: 儿子的行为属于违反《道交法》的违法行为,要受到处罚:1、罚款2000元,2、吊销驾驶证;

2、如果父亲有驾驶证: 儿子不会有违法责任;

3、如果父亲有赔偿能力: 儿子不会有任何法规确定的连带责任;

4、如果父亲无能力赔偿: 从伦理上讲,儿子负连带赔偿责任。

五、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车主怎样赔偿?

  单方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当场死亡赔偿方式如下:   一、损失确定   1、财产损失。

包括车辆财产损失,造成的其他设施财产损失。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准。  2、人身伤亡损失。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人身伤亡的赔偿要综合死者的户籍性质、所在地、年龄、被抚养人数等情况判定,不能简单说赔偿多少。  二、赔偿责任划分   1、司机是车主的。司机负全责自身承担赔偿责任,实际就是自己赔给自己。  2、司机是雇员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为司机负全责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减轻雇主赔偿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3、司机属于车辆借用人的,车主在交强险额度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借用人即负全责的司机自行承担,但是如果车主在借车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如车辆手续机制不全、明知司机无证醉酒还借车的,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协商或者以法院判定为准。  三、保险赔偿   车辆和人身损失只有车损险、车上人员险可以在保额内赔偿,如果没有购买的,只能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六、交通事故雇主连带责任赔偿比例?

1.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七、车祸骨折赔偿标准,车主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公司负连带责任怎么处理?

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清偿债务和赔偿损失,即依连带责任承担的债务范围和方式不同,法律中具体又有连带清偿责任和连带责任之分。此外,在特定条件下还有支付违约金,返还财产,上交款物收归国有等特殊方式。

一般连带责任的范围包括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那么,连带责任的范围一般仅指债权和利息的清偿,不涉及赔偿问题;而连带赔偿责任的范围则一般特指因违约或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故有的情况下还一并包括债权及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九、雇佣司机出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有连带责任?

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司机是否有连带责任,现在法律界还是有争议的。最高法院规定,雇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而侵权责任法是上位法,制定日期在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之后,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采纳最高法院的意见,说明雇员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现在绝大多数法院是不判决雇员承担连带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十、交通事故致人重伤负主责怎么赔偿?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典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都是由交警部门来进行调查。具体调查的标准是看是哪一方导致车祸的发生,具体是看哪一方违法了我国的交通规则。然后根据相关的责任划分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赔偿。但是机动车无论是否有责任需要承担10%的相关赔偿责任。因为行人毕竟处以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