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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怎样可以反悔重审?

交通事故 2024-12-15 13:48

一、民事调解书怎样可以反悔重审?

民事调解书就相当于合同或协议,已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无缘无故反悔是不可以的,但确实有问题,可以撤销诉讼,即当时的调解有欺诈、重大误解等(一般都是重大误解),可以自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调解之日起五年内)去法院撤销诉讼,很多撤销诉讼是交通事故调解了,后发现伤情严重,再撤销诉讼,保险公司另行赔付。

二、调解书互不追究可以反悔吗?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并记录入笔录,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则签字后则不能反悔。但如果是另行制作调解书,则签收后即生效,不可以提起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

1、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

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调解协议书的生效时间

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

首先,关于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1、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2、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其次是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2款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保险公司调解书一方反悔怎么办?

1、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调解协议,具有契约的性质,但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即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调解书非出现法定事由、非依法律程序不得撤销。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该条明确了调解书可以撤销的两种情形,第一是调解违反自愿原则;第二是调解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出现这两种情形,调解书才可以撤销。

2、为防赔偿权利人遭遇调解协议不履行情形,对于在公安交警机关达成具有给付内容的协议,当事人可以按照《公证法》的规定申请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院的确认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公证

公证申请需肇事方及受害方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肇事驾驶员的驾照、车辆所有权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肇事的责任划分认定书;双方就赔偿内容达成一致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为处理交通事故花费的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丧葬费等费用的票据证明;以及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方式

1、交警主持调解,这种比较常见,事故后双方愿意协商,争议不大的,涉及伤残的一般交警是不给调解的,交警主持双方调解,达成协议的直接在事故认定书上达成调解方案。

2、保险公司主持调解的,这种部分保险公司在搞,比如平安,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找理赔人员协调,看能否达成协议,如可以的,双方可以直接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转给伤者。或者双方依据调解内容到交警队出具调解书都可以。

3、双方协商不了的,只能起诉了,起诉后法院一般对交通事故也先主张调解,能达成一致的,则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四、离婚调解书不签字有效吗,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起诉。

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调解过程违背自愿原则的,可以自生效之日起两年之内申诉(申请再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条件必须是对法院主持的调解有证据证明调解是非自愿的、或者违反程序时才能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扩展资料

调解协议生效的时间,因法院是否制作调解书而不同。

1、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2、调解书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时需要确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义务的,应经其同意,调解书也应当同时送达其签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2款规定,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同意了调解没签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可以

法律分析:可以,调解达成协议后,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拒绝接受调解书的,表明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反悔了,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调解书送达后,当事人反悔的,如果调解确有错误,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案件再审解书没有错误,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后又反悔怎么办?

赔偿协议有效。2、无正当理由,即使赔偿数额与法律规定有出入,也是当事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行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出尔反尔”,随意反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扩展资料: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离婚后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是一段人生中非常痛苦的经历。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离婚,当决定离婚时,很可能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然而,有时候在离婚之后,我们可能会产生反悔的想法。这是非常正常的,因为离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决定。

如果你发现自己离婚后反悔了,不要惊慌失措。这种感觉可能源自于对过去的回忆,或是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然而,重要的是要理性地面对自己的决定,并找到适当的方式来应对这种情绪。

1. 理性思考

首先,你需要冷静下来,理性思考。回顾一下离婚的原因,思考你当初做出这个决定的动机。如果离婚是因为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那么你需要认识到这些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可能会继续影响你的生活。试着回想一下当初你为什么觉得离婚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在思考的过程中,你可能会发现自己对离婚的感受有所改变。这是正常的,因为我们的情绪是会变化的。然而,重要的是要确保你的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出于一时冲动。

2. 寻求专业帮助

离婚后,可能会面临复杂的情绪和心理问题。这时候,寻求专业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心理咨询师或婚姻专家可以提供你需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你更好地应对离婚后的反悔情绪。

专业帮助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感受,并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咨询师可以通过与你的沟通,帮助你梳理出离婚的原因和反悔的原因,并引导你思考如何进一步处理这种情绪。

3. 沟通和妥协

如果你发现自己离婚后对感情还有所依恋,你可以考虑与前配偶进行沟通和妥协。然而,这需要双方都愿意付出努力,以及对问题有共同的理解和处理方式。

好的沟通可以帮助你们更好地表达彼此的需求和关切,并寻求到更好的解决方案。妥协是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需要双方都做出一些让步。

4. 再次评估决定

离婚后反悔并不意味着你必须倒退。然而,这是一个机会来再次评估你的决定。

回顾一下你在婚姻中所经历的困难和不愉快的时刻,思考你是否能够真正原谅和放下这些经历。同时,也要考虑你的前配偶是否愿意改变,并努力让婚姻变得更好。

对于离婚后的反悔,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只看到眼前的情绪,更要考虑到长期的幸福和满意。

5. 找到新的生活方式

离婚后,你需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这可能意味着重新塑造自己的身份和目标,建立新的社交圈子,或是追求新的兴趣爱好。

将重点放在自我成长和发展上,帮助你更好地度过离婚后的反悔情绪。无论是通过学习新的技能,参加社交活动,还是锻炼身体,找到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来重新定义生活。

6. 保持积极的心态

面对离婚后的反悔情绪,保持积极的心态是非常重要的。不要再纠结于过去的决定,而是要努力向前看。

时刻提醒自己,人生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离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你有能力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找到幸福和满意。

无论你最终是否选择回到婚姻中,处理离婚后的反悔情绪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理性思考、专业帮助、沟通和妥协、再次评估决定、寻找新的生活方式,以及保持积极心态,你可以更好地处理离婚后的情绪,并为自己的未来找到幸福的道路。

愿每一位离婚后反悔的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八、劳动仲裁调解书签收后能否反悔要求补交社保?

  劳动仲裁调解书签收后,一般是不能反悔要求补交社保的。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任何机关或组织都要在重新处理该案方面受调解书约束。  也就是说,对于仲裁机构出具了调解书的争议,任何机关或组织都不得再做处理。既然调解书须经签收后生效,因此调解书一经签收,当事人不得反悔,但在签收之前应当允许当事人反悔。调解不成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就是仲裁庭的审理过程,制作调解书时实际上审理已经完毕。所以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时,仲裁庭没有必要再经过仲裁程序重复已经完成的审理,而直接裁决即可。  因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而使调解无效时,仲裁庭可以直接裁决,以免久调不决,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仲裁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九、民事调解书下达一年后可以反悔?

签了调解书是不能反悔的,生效的调解书是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当予以准许。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交通事故调解书需要本人吗?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当事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均必须在场,除非某方当事人在调解之前已经委托代理人,由代理人代表到场处理。

如任何一方无故不到场的,交警则不予调解或者由交警另行约时间进行。若当事人不在场原则上不能调解,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方式谈好的,事先约定好的,时候签署调解协议的可以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