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有哪些款项
一、工伤赔偿有哪些款项
工伤赔偿是指雇主在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病,需要支付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在我国,工伤赔偿的款项是由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和管理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哪些款项呢?下面将为大家介绍。
一、医疗费
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有权享受免费的医疗治疗。根据相关规定,用于诊疗、护理、手术、住院、康复以及药品等产生的费用,都属于工伤医疗费用。雇主需要承担劳动者因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急救费、手术费、住院费等。而且,在治疗期间,劳动者所需的医疗保健费用也应纳入工伤赔偿范围之内。
二、护理费
对于工伤导致的丧失劳动能力,雇主还需要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劳动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包括代人照料费、护理人员工资等。因为工伤造成了劳动者的身体功能下降,无法独立进行日常生活护理,所以雇主需要提供相应的护理费用。这样可以保证劳动者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帮助,促进康复和恢复正常生活。
三、误工费
受伤或患病导致劳动者无法从事正常工作的,雇主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工资减少或者中断的损失所支付的补偿费用。根据工伤程度和治疗期限的不同,误工费分为临时性误工补助和残疾误工补助两种。临时性误工补助是指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丧失劳动能力时所支付的补偿,而残疾误工补助则是指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的补偿。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对于因工伤导致的永久性伤残,劳动者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产生的永久性伤残,根据工伤程度和相关规定,给予的一次性补偿金。工伤程度越重,伤残等级越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金额也会相应增加。这个补助金的发放,可以帮助劳动者缓解伤残带来的困难,提高生活质量。
五、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
工伤导致劳动者死亡后,雇主需要支付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根据相关规定,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是指为因工致残或者罹患职工职业病而死亡的职工的供养家属补助金。该补助金的发放范围包括劳动者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受抚养人员。根据劳动者的抚养人员数量和具体情况,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的金额会有所差异。
六、丧葬补助金
劳动者因工伤导致死亡,雇主还需要支付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指用于劳动者丧葬费用的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丧葬费用包括丧葬仪式费用、丧葬用品费用以及丧葬场所费用等。雇主需要承担劳动者的丧葬费用,并根据具体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金。这样可以确保劳动者得以体面安葬,缓解家属的经济负担。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涵盖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供养亲属死亡补助金以及丧葬补助金等款项。这些款项的支付,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雇主应当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确保劳动者得到适当的帮助和补偿。
二、工伤胳膊断筋骨赔偿都有哪些款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劳动能力鉴定费;
(九)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赔偿的款项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赔偿时直接作营业外收入就可以,没有收到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备注,不需要做账,给客人赔偿款,直接做营业外支出收到赔偿时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给别人赔偿时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
四、交通事故伤者要求额外赔偿他3000元,该不该赔偿?
第一个问题,你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以赔,在这件事上法律没有规定你需要额外赔偿。
第二个问题,不会。
保险公司会少掉部分赔偿,但是不影响主体金额,打官司反而能拿到这些少掉的钱。
其次诉讼可以要求判给保险公司,然后你可以免掉绝对免赔额(主要是医疗费,不是不计免赔,两者有区别的)的坑,尤其是某人要扣掉10%。
五、交通事故假肢赔偿?
如果是需要安装假肢的,可能涉及两方面的赔偿。
第一,可能涉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要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第二,需要安装假肢的,可以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这个根据实际需要依法主张。
六、东莞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2、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东莞出差伙食补助标准:50元/天
3、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有固定工资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收入水平(天\元)
无固定工资的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状况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种情况:不能够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资收入状况的。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致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伤残评定时机,按照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GB18667—2002)的有关规定确定。目前公安部正在起草《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待其发布后,即可按其规定计算误工时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护理期限。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当事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东莞护理劳务报酬:25元/天
5.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往返费用×往返次数×往返人数《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住宿费:外地亲属处理事故在事故发生地住宿费,按照票据计算。
7、营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最高院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关于营养费赔偿的明确标准并没有,一般认为,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亲友探视时所携带的营养品应认定为赠予,在计算营养费赔偿金时不应计入。
8、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最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
9、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第一种情况: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第二种情况: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
第三种情况:75周岁以上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
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30226.71元/年,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10542.84元/年。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东莞市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396.35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58.56元/年。
1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分三种情况:
(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3)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最高院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东莞市2013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401元/年。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一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七、平安少儿险到期后如何领取赔偿款项
了解平安少儿险
平安少儿险是一种为未成年人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旨在保障孩子的健康和教育。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当保险合同期满且未发生赔付情况时,被保险人有权领取相应的赔偿款项。在平安少儿险到期之后,保险公司会主动与投保人联系,提供领取赔付款项的具体方法和流程。
取钱的几种方式
1. 银行转账: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确认领取的方式后,您可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保险公司会将赔付款项直接转账到您指定的账户中。
2. 支票支付:如果您没有银行账户,或者更倾向于使用支票进行领取,您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您的联系地址,他们会寄送一张支票给您。
3. 现金领取: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的办事处或指定的银行网点领取现金。
领取赔偿的具体步骤
1. 保险公司联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会主动与投保人联系,并提供具体的领取赔偿款项的方式和流程。
2.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您可能需要准备一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保险合同等。
3. 确认领取方式:根据您的个人喜好和方便程度,选择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或现金领取的方式。
4. 提供必要信息: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您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联系地址或其他相关信息。
5. 等待赔偿款项:在确认相关信息后,您只需要耐心等待赔偿款项的到账,通常会在一定的工作日内完成。
总结
平安少儿险到期后,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或现金领取的方式领取赔偿款项。在领取之前,与保险公司联系确认具体的领取方式和流程,并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对您了解平安少儿险到期后如何领取赔偿款项有所帮助。
八、交通事故赔偿上浮的规定?
汽车保险费费用上浮的规定是: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3次的上浮50%、4次的上浮75%、5次的保费翻倍。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拥有汽车的人群越来越多,面对如今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出现交通事故的情况是时有发生的。因此,车辆保险上浮标准就有其重要的作用。
很多车主可能对于车辆保险上浮标准不大了解,其实这一上浮标准是与车主的交通违规现象和出险次数密切相关的。交强险的保费是根据上一年来投保车辆是否有交通违法记录而有所浮动的。如果车主上年发生了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没有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就会上浮一定的比例,倘若涉及到死亡,则会上浮更大比例。而商业险的续保费用则是根据车主在上一个保单年度内的出险次数进行适当浮动的,只要车辆的出险和理赔次数比较多,那么下一年的保费就会上浮。
车主面对车辆保险上浮标准可能会感觉到压力,因为如果车辆保险逐年上浮,对于车主来说也是一个经济上的负担。难道车主就没有办法应对这一上浮标准码?其实车主朋友最应该做到的就是安全驾驶,只有真正做到安全驾驶,才能切实避免这一上浮标准。每个车主都应该知道安全驾驶的重要性,一次危险的驾驶可能就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另外,在中国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为车辆进行投保,还可以享受“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价格优惠。对于投保车险的车主朋友应该可以节省一笔费用,把它作为应对车辆保险上浮标准也是一个很好的方法。
如今网上投保车险的车主越来越多,问其原因就是网销平台有其强大的服务功能。车主使用平台的车险计算器就能在1分钟内获取准确的车险报价单,即使是完成整个投保的程序也只是需要10分钟的时间,十分的高效快捷。车辆保险上浮标准是保险公司的重要条款,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更要规范自身行为,做一个安全的驾驶者,安全驾驶是对自己与他人负责任的表现。
九、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与残疾赔偿区别?
一、残疾赔偿金与伤残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与残疾赔偿金的区别是前者是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内容不一样。残疾者受到伤害而导致的生活资源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后者是包括于一种精神方面的赔偿。而且两者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规定在民法当中和交通法律当中。
二、具体法律规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于残疾赔偿金及其性质的认定,有着不同的规定,体现出不同的态度。
1、《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3、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十、父亲被法院判赔偿款项,子女需承担吗?
对于父亲的债务:子女如果继承了遗产,就应当继承债务,不管债务是否法院已经判决。但偿还债务以所继承的遗产为限。
如果子女不继承遗产:就不必继承父亲的债务。
但如果法院的判决中明确子女偿还:子女应当偿还。如果认为法院判决有误,可以上诉。
我国民事法律的原则是责任自担,也就是说谁的债务谁负责,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即使法院判决也不会判决让子女偿还父亲债务,除非有其他情况。但如果子女继承父亲遗产,就有代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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