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没有发票保险如何赔偿?
一、电动车没有发票保险如何赔偿?
家庭财产保险室内财产损失的赔偿,无论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如果没有财产没有发票,是比较难获得赔偿的。
1.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2.保险财产遭受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3.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保险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4.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保险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保险公司转移对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保险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5.在事故发生后,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保险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6.被保险人在索赔的时候要注意期限,一般是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投保人在发生事故之后,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报案并保护好现场。
二、交通事故没有病例和处方只有发票能不能赔偿?
1、叫急救车,验伤;
2、事故定责有没有纠纷,我们暂定驾驶方全责;
3、你是轻微伤还是需要长期治疗的伤害?如果是轻微伤,那么结完医疗费用后一起报销;如果需要长期治疗,将医院的检验报告告知对方保险员,可以要求不结案分期报销,等待你的治疗完成后(需要保险公司认定你的医疗报告),一起结算。
4、家庭困难,或者在赔付上遇到纠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或在调解的时候通过交警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垫付,可以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情况,或者咨询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更好的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了保险公司在人员受伤急救方面的义务,所以至少第一次急救和紧急治疗等的费用,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现行垫付的。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一般会有额度在1万元左右相对容易申请的金额。这里要强调的是,即便车主存在醉酒驾驶等重大过失,但是拒绝向受害者赔偿,受害者依然可以向保险公司求偿并由保险公司进行垫付,然后保险公司再向车主进行追偿。这一点,你可以联系法律援助机构或者自己咨询律师得到更加准确的解答。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在调解阶段提出在保险赔偿之外的额外赔偿,这是一种人情,不是规定,反过来说,一般保险公司会提供一个小额的500-1000元左右的“人情赔偿”额度,但是这部分费用必须要写入调解书中,保险公司可以酌情补偿。这个需要司机和保险公司沟通。如果你的期望远高于这个,而司机又拒绝,那么除了去人家工作单位去闹,我国法律还真没有对应的条款支持这样的诉求。
三、交通事故中对方手镯损坏没有发票要求我赔偿三万合理吗?
交通事故中一方手饰损坏的,主张赔偿应当证明确是因交通事故导致损坏,并且另一方负有事故责任。此外,还要提供该手饰价值的相关证据。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
四、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拿要维修发票吗?
需要维修发票的,发票是作为保险公司车险理赔的关键依据
五、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要求出示发票原件吗?
所哟赔偿都要有发票的。
医药费:必须有医院的城规发票。都则保险也不给报销啊。误工费、护理费:必须提供3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完税证明。否则只能按照当地额平均收入来赔偿。交通费:赔偿从家里到单位的直线距离打车钱,还要有打车发票。六、交通事故谅解书后如何赔偿?
原告在出具交通事故谅解书后,被告如何赔偿?
通常情况下法定的赔偿项目必须赔偿,比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鉴定费等损失必须赔偿,被告如购买了保险,这些损失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司法实践中,如原告出具了谅解书,被告除赔偿法定的损失外,还需额外承担部分谅解金,具体金额不等,由所在地区经济条件、被告经济状况、被告身份等因素影响。
七、交通事故拆钢板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骨折,行内固定治疗的,部分地区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者可以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起诉第一次的手术费用以及伤残赔偿金等费用。
待拆除钢板的手术结束后,再行起诉二次手术费用。
在法院许可的情况下,亦可以申请对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也就是对拆除钢板的医疗费用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连同第一次治疗费用一起赔付。
八、交通事故通勤费如何赔偿?
(一)交通费的概念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在交通事故的后果中,交通费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应当受到赔偿。
(二)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费赔偿额的计算以实际发生为标准。所谓实际发生的费用,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如果交通费用的支出属于实际与受害人本人的就医、配置残疾用具等必要活动,以及与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相联系,并且费用支出的标准没有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交通费标准,则认为属于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实际发生且必需的交通费用,由于必须和实际情况相结合,所以在确定方面可以灵活一些。
(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交通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第9项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22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0项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
九、交通事故赔偿转账如何备注?
双方当事人信息,应当写明双方身份证上的姓名,不要用外号、昵称代替,并写明身份证号码以及有效的居住或送达地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十、修路苗木赔偿款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农户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不具有经营性质,不属于应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规定,不征收营业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需要开具发票,也无法申请开具地方税务发票。
一般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的价格以及双方确认的收款收据作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农户的青苗补偿费,公司可以结合补偿协议、相关政府部门文件等证明材料,以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确认入账,主管税务部门将确认其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当然,如果由政府或者村委会代为发放青苗补偿金的话,也可以向代发单位索要由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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