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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火造成邻居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25-02-28 10:59

一、因失火造成邻居损失怎么赔偿?

因失火造成邻居损失的,由引起火灾的责任方赔偿邻居的全部损失。解决的方式我们还是建议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过解决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双方对具体的赔偿金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物价部门进行估价。对估价不满的,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

2、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受损一方就需要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据,例如相关鉴定机构定损评估报告,财物折价具体的数额等证据,如果举证不力,将有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所以,在双方谈不妥赔偿事宜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的,建议索赔人可以找个失火被殃及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或者直接有律师代理诉讼,这样会有把握胜诉。

二、扣押营运车辆造成损失依法应否赔偿?

  可以向扣押车的人主张侵权,也可以向雇主主张合同纠纷。车辆营运损失按当地同型号、载重吨位的车辆每日纯收入乘以实际停运天数计算要求赔偿。  有关非法扣押车辆,可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对于正在行驶的车辆无理拦截或者强行登车实施扣押,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继续实施扣押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破坏交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采取欺骗手段,乘人不备扣押他人车辆,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五项(本博客注:对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的规定予以处罚。经公安机关责令拒不返还所扣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以暴力、胁迫方法扣押他人车辆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非法扣押他人车辆并进行敲诈勒索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除上述处罚外,对被扣车辆造成损毁的,由非法扣留者负责赔偿。  此类案件接到报案,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刑侦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巡逻警察都应当及时受理,然后根据案件情况,移交主管部门管辖。以上所列情形,经公安机关责令,能及时返还车辆,赔偿损失的,可以根据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可参考影响案例:  非法扣押他人车辆 被判负担停运损失  案外人赊欠煤款,自认原告与此有关,遂将其车辆扣押。6月11日,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卢某车辆停运损失等46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李某经营煤炭生意,原告卢某是个体司机,案外人漆某系原告岳父。2007年始,漆某在被告处贩卖煤炭,并由原告负责装运,到2009年3月,漆某已赊欠被告李某大笔煤款,多次追索未果。4月2日,漆某及原告到被告处装煤,双方发生结算纠纷。被告李某认为卢某与漆某系合伙经营,拖欠煤款不付,当日将原告的大货车强行堵住,不准开走。直到法院财产保全,车辆解除扣押,原告的车辆被扣押19天。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单位和集体组织以及个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怀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任何人侵犯。被告在对漆某的欠款追索未果时,对卢某的车辆进行非法扣押,对此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原告车辆因停运造成的损失。既包括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等直接损失,也含有正常营运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失。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三、因水管破裂造成漏水该怎么赔偿?

看一下具体的原因是怎么样破裂的,是被虫子弄得还是自然破裂,具体的问题可以找物业帮忙,如果漏水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需要自行承担赔偿

四、因电力造成家电损坏怎么赔偿?

因电力造成家电损坏,应向供电公司申请赔偿。

五、因施工造成房屋损坏侵权如何赔偿?

可以在现场同时向警方报警,和城市监管部门也就是城管进行举报。两个部门会到现场,根据相映的情况进行处置协调。

六、营运车辆因发生交通事故受损,停运损失如何计算和赔偿?

1、交通事故案件中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可根据该车的每天产生的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合计计算出来的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实际上,车辆营运的预期收入是可以计算出来的,根据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或所在地同行业收入标准,即可确定受损车辆每天的纯利。但要仅限于有营运资质的运营车辆,修复期间要参照在修理厂实际修理天数和损坏程度酌情确定。

3、对于受损车辆停运损失的计算。

七、司机因操作不当造成翻车,因有谁来负责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交通词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二、《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八、交通事故造成农业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农业损失的,主要看有造成的什么事故了,如果你是全部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要百分之百的赔偿,如果你是次要责任,但是你是机动车,那么你也要赔偿70%的责任,如果你付的是同等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要赔偿50%的责任,如果你付的是次要责任的话,那你就要赔偿30%的责任,反正按照机动车损害农作物,是要按照农业的损失照价赔偿的。

九、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如何赔偿?

1. 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是需要进行赔偿的。2.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事故责任方应当赔偿对方的车辆损害。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应当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责任,应当按照各自损失的50%进行赔偿。3. 赔偿的具体标准需要根据车辆类型、年龄、价值、损失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参考当地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车辆修理费用和停车费、拖车费等也需要进行赔偿。总之,交通事故造成的车损应当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赔偿标准进行合理赔偿。

十、交通事故造成轻伤赔偿案例?

答: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案例

2007年5月25日中午时分,本案原告王某(行人一方)在沪松公路6888号处由东向西横穿马路,本案被告于某(机会车一方)由南向北行驶,当时雨天,发生道理交通事故,导致王某住院33天,共计花费医药费等7518.15元。2007年11月3日,王某经华东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给予治疗休息期120日,营养期60日,护理期90日。2007年11月15日,王某将于某、张某(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1656.40元。

二、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有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1、肇事车辆案发时属于脱保期间(即未投交强险);

2、松江交警部门未做责任认定;

3、原告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20万元;

4、原告构成伤残等级,需要按规定标准进行赔偿;5、原告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也在上海生活居住三年。

三、法律适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主要适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如下

1、《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本市依法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制度,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为4万元”。

2、《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五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付;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应当投保的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四、代理思路

本案中,律师代理的是被告于某和张某。就本案特点而言,对被告明显不利,但是律师经过仔细研究,还是争取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1、证明原告对本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我们到松江交警部门调取了事故现场图,证明案发时原告并没有按规定在人行横道行走。实际庭审中,法庭也采信了我们的意见,主张行人和机动车按三七划分责任,对此原告没有提出异议。

2、证明原告误工损失方面证据与事实不符。对此,我们主动调取了原告所任公司的工商档案材料,审计报告证明,该公司05年没有经营性收入,06年虽然有经营性收入,但全年应付工资仅6万元,显然与原告主张年薪20万元的主张不符。同时,我们也去该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拍照。为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我们还利用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其提供的《上海市外来人口暂住证》和《交警部门询问笔录》中,原告自称是个体户,而不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庭审中,法庭对没有采信原告的要求,主张按批发、零售贸易行业一般人员标准计算误工费。当然,也没有采信我们的主张,即本市最低工资支付计算误工费。

3、主张不能按城镇人员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一是收集原告来本市仍然居住在农村的事实,即原告居住在金山区金卫村;二是反驳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4、对原告提供的伤残鉴定报告提出合理的质疑。

五、审判结果

尽管我们向法庭提供了一些有利证据,但交通肇事案件以保护行人为原则,如果坚持要法院做出判决,即便按农村户口对待,各项费用加起来,至少要超过3.5万元,还不包括住院期间的已经支付的费用。因此,我们主张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后,经过各方艰苦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调解。

1、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1.9万元;

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