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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 2025-02-28 19:19

一、保全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内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交费吗?

你必须提供同等价值的财产担保。保全费按: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申请解除保全需要多久解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保全解除的申请之后,通常情况下是应该在五天之内处理,若是申请人情况需要加急,则可以申请在两天内裁定解除。能够使用与保全解除申请的情形有不少,比如在财产被诉前保全之后的三十天内还没有依法提起诉讼或是诉讼仲裁的申请被驳回等情况。

四、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律师吗?

需要。

根据现在司法实践中的保全工作来看,大部分申请人是没有掌握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车辆等财产线索的,这个是这个时候就需要起草一份网络查控申请书,这个最好委托专业律师来起草,由律师和法院承办保全案件的法官进行沟。

五、申请车辆保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保全错误的过后需要申请人承担,而且申请保全人需要提供相同价值的担保物作为担保。

六、申请车辆保全需要什么手续?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七、交通事故,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车辆?

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想要保全对方车辆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或在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将对方的车辆查封、扣押。

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应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并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并交纳相应的保全费用。

如果是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八、更换保全财产需要申请人同意更换保全财产需要申请人同意吗?

具体要看以下情形。(1)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法院裁定解除保全不需取得申请保全人同意;(2)但被保全标的物是争议标的的财产则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第一, 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第二,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第三,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九、财产保全续保申请时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诉前财产保全: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材料清单: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              是自然人的,打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律师取证需带资料:律师执业证原件、                       调查取证的证明原件、                       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不收费,当场办理);

5、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

6、律师事务所函;

7、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房地产权中心打印房地产登记表,需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房地产权号,工本费50元);

8、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9、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权中心开无查封、抵押记录的证明);

11、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 当事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必须到法院起诉,否则法院解除保全。

十、去法院立案、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立案材料1、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的内容:

①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原告公章;当事人属公民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② 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③ 纠纷的事实与诉讼的理由。

④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文件。

当事人属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经过关、停、并、转、歇业的,还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及相关文件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真实有效并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代理的,应经法院审查许可;律师代理的,必须提交律师事务所函件和经当年年检的律师执业证书(没有或持无效律师执业证书的,本院将拒绝其代理拼通知律师行政主管部门)。

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本项资料可向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管部门索取)。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例如,属被告所在地管辖的案件,原告必须提交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住所证明材料(可以是被告的身份证、有效暂住证、户口本复印件或者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被告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书面证明)。

本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标的限额为: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传统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超过此范围的,请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6、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财产保全材料1、申请书;

2、提供相应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