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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走简易程序,还能辩护吗?

交通事故 2025-03-03 17:25

一、法院开庭走简易程序,还能辩护吗?

法院开庭走简易程序,还能辩护的,原因:

1,从法律的角度,在案件宣判前,被告人均有权委托辩护律师,这是完全毫无疑问的。但是有一些实际问题,作为被告人或者家属应该考虑。

2,从法律上讲,虽然辩护律师仍然可以会见、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有足够理由的,甚至可以针对特定问题申请补充开庭,但是补充开庭毕竟不等于重新开庭,庭审不可能再重来一次,辩护律师已经无法通过庭审程序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作用必然有限,当然,这是针对一般情况下的结论。

3,司法实践中有部分司法机关在庭审后不允许再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介入程序,应该说这是完全违反法律的,被告人极其家属完全有权坚持自己的委托,维护自己的辩护权,辩护律师也应该尽最大的努力,促使司法机关纠正错误做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交通事故走简易程序对谁有利?

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利。新的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对于当事人来讲没有什么区别了,但是在节省当事人的时间,精力上简易程序有着更大的优势。

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和一般程序一样进行复核,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样的。

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简易程序区别?

一、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因检验鉴定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并开具《暂扣凭证》。对仅造成车物损失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不得暂扣无责任一方的事故车辆。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按照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按规定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被处罚人经复核或听证仍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5)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规定

办案人员应按规定对事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调解。经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由办案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经2次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的,办案人制作《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由各方当事人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交通逃逸事故的追查

发生交通逃逸事故后,受害人或目击者应记清肇事逃逸车的车号、车型、颜色及逃逸方向,并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或者向附近的巡逻、值勤民警报告。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负责查找肇事者、肇事车辆,调查取证。

四、交通事故走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事后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的简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二、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

(1)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接受讯问,如实回答。证人接受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4)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事实、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被处罚人可以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如对处罚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或听证申请。

五、交通事故死亡到法院立案后多少个工作曰可判决走简易程序?

通常情况下公诉案件简易程序,自立案后两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六、法院取保候审走简易程序会判缓刑么?

要看是什么罪名了,不过能在法院走简易程序的都是比较轻的罪名、且嫌疑人承认罪名认罪态度良好,只能说会判缓刑的几率大

七、案件送法院走简易程序要多久才判下来?

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开庭,只规定了什么时候要结案(即审限),理论上说在审限结束前开庭都是可以的,不过实际上不可能这么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是按照立案庭受理案件的先后顺序进行排期的。 民事案件一审审限为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二审审限是3个月。法院必须要在这个时间内判决就是了,至于开庭时间取决于你前面还有多少案件。

八、交通事故法院调解好了后面怎么处理?

其实重大交通事故调解说难不难,其重点就是针对死者方家属要做好工作。只要方法得当,一般能达成协议。相信大家对《孙子兵法》都有所了解,我们亦可以用孙子兵法来解读交通事故的调解的。当然,其孙子兵法中的一些计策名称用于交通事故调解不好,我们在这里称之为方法,不称之为计。下面,我把我的一些经验、想法提出来,仅供大家参考一下。

《孙子兵法》胜战计之第四计——以逸待劳原文:困敌之势不以战损刚益柔

我们在调解一些重大事故时,死者方家属一般都会对其损害赔偿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要马上解绝这些要求是不可能的,我们的调解室中,均贴有《湖北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及《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我们可以叫他们看一下这些法律、法规,说明我们作为国家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是遵循公开、公正原则的,让其细看法律、法规,在作适当说明,转移其注意力,等他看完后,我想,他们随着注意力的转移,脾气也就小了许多,这时候,我们再重新回到事故调解上,有时候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孙子兵法》攻战计之第十五计——调虎离山原文: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诱之往蹇来返

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调解时,一般死者的直系亲属到场不多,来的多是一些旁系亲属,或者是一些当地有声望的人,而且一般来的都不只是三个人,而在调解初期,直系亲属一般话语不多,就算说话也是伴着哭泣声,这时候,他们的作用不大,反而是其他参加者借着死者的直系亲属情绪大提要求、大喊大骂,这时候,我们则应耐心讲解,千忌与其对骂,迫使调解终结。在耐心解释效果不大时,可以劝其情绪最高者离场,换人来参加。这样一来,转移了最大的矛盾点,有利于事故赔偿调解的继续下去。

《孙子兵法》攻战计之第十八计——擒贼擒王原文:摧其坚夺其魁以解其体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其实,在重大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中,死者直系家属不表态,是不可能在调解书上签字的。那么,我们在调解中就要时刻注意死者直系家属的动态及情绪波动状态,以免在其激动时说一些敏感的话题,如:死亡补偿费、安葬费等等,使其情绪失控而导致调解失败。

《孙子兵法》混战计之第二十三计——远交近攻原文:形禁势格利从近取害以远隔上火下泽

大家在处理重大交通事故时,有没有这种情况:死者是A地的,如果我队有民警a也是A地的,在调解相持不下时,进行短时间的中断,请民警a来做一下死者家属的工作,摆事实、讲道理,进行人性化的劝说。有时候,这种方法可以使本来马上终结的调解最后却能圆满解决。

孙子兵法》败战计之第三十五计——连环计原文:将多兵众不可以敌使其自累以杀其势在师中吉承天宠也在大多数情况下,上面说的这些方法光使用一种是很难解决重大交通事故调解的,那么,我们就可以针对事故的特点进行多种方法并进,以达到最终达成协议。

《孙子兵法》败战计之第三十六计——走为上原文:全师避敌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在最后,使用了上面的这些方法如果都没有效时,我们可以终结调解,下达调解终结书,有时候我们主动要求当事人双方把我们草拟的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中的赔偿项目及数额抄录回家,为什么?因为有时候,死者家属在拿到这些数额回家后会找一些法律咨询,在得知就算打官司也是如此多数目时,绝大部分都会回到交警部门,要求再次调解,以“便民、效率”的原则及当前“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的要求,我们进行第二次调解,不过这次调解是比较平和也是比较顺利的。

九、法院简易程序案件举证期限几天?

举证期限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告的举证期限自然是从立案当天起算,其实原告的举证期远远大于被告的,毕竟原告在起诉前就已经有大量的时间用于搜集证据被告则是从收到应诉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开庭时间都会在举证期满之后开庭,也就是一般至少预留15天举证和答辩期但实际操作中对于举证期的限制并不是很严格其实民诉法规定的被告在接到送达材料15日内提交答辩状这个也很松,不少被告都是当庭答辩或者当庭提交书面答辩状的,法院也不会不给答辩举证也是,很多被告在开庭时才提交证据,很多原告开庭时也会补交证据,其实此时一般都超过15天的举证期限了,但是法院不会不接纳这些证据事实上即便在开完庭之后,一些当事人还是会提交证据(有些当事人或者律师在开了庭之后才知道要交这些证据),法院一般也会接纳并且组织双方质证当然这是基层法院的做法,为啥基层法院对当事人举证的限制那么松呢,就是如果严格遵守举证期限,一旦当事人在二审的时候提交了新证据,就会导致案件被改判而二审法院对于举证期限的限制就会严格很多,开过庭一般就不给补交证据了,因为二审法院不怕被改判

十、法院法律程序怎么走

无论是遭遇工伤还是纠纷纠纷,我们都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院法律程序可能是一个相对陌生的领域。那么,当我们需要向法院寻求帮助时,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第一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首先,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最好的做法是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并指导您应该如何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第二步: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在准备起诉前,您应该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一切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证据,例如合同、信函、通知等,也可以是实物证据、电子邮件等。同时,您也需要收集证人证言或专家鉴定报告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起诉前的调解

在正式起诉前,一些法院会要求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调解员的帮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之外达成和解。这能够有效地减少法律纠纷对当事人的损失,并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

第四步:起诉

如果调解未能成功,您可以选择起诉。在起诉之前,您需要将起诉状提交给法院,并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同时,您也需要确保起诉状中包含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和请求,并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格式和布局上的规范。

第五步:庭前准备

在开庭前,您需要进行充分的庭前准备。这包括准备好辩护材料、查找相关的法律规定、收集证据等。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一位合适的律师代表您出庭,他们能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在庭审过程中为您辩护。

第六步:庭审

庭审是诉讼过程中最关键的阶段。在庭审中,您将有机会向法官陈述您的观点,并对相对方进行质询。在庭审过程中,您需要保持冷静,并根据法庭规则和庭审程序进行操作。如果有需要,您还可以提交额外的证据和调查请求。

第七步:判决结果

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可能有利于您,也可能对您不利。如果您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总结

以上就是一般法院法律程序的主要步骤。当然,实际的法律程序可能因案件性质、法院地域和具体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因此,在面临法律纠纷时,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循法院的指示和要求,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