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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录口供双方都必须到吗?

交通事故 2025-03-08 09:08

一、交通事故录口供双方都必须到吗?

不用,

一般是需要双方到场的,但是不需要事故当事人在场,对方不去也是可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的,但具体情况还要由交警部门认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双方录完口供多久能提车?

交通事故双方录完口供后交警还有察看现场,调取监控,让监控还原事故真相,把真相搞清楚后,给双方下达事故认定书分清谁是主责,谁是次责,谁的比例占多少,事故认定书上一清二楚,最后双方按照事故认定书上的比例摊赔偿款,钱到位后,就可以提车了

三、前后口供不一致以哪次口供为准?

根据刑法和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前后口供不一致,则这个人的口供均不可采信,要根据案件事实以及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现有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实施了犯罪则直接可以定罪量刑;如果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犯罪事实,则应该予以撤销案件。

四、交通事故笔录与口供不一致算自首?

不算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这两种自首情形,无论是自动投案,还是被抓获后,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都要求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得隐瞒,否则不能构成自首。

如果自动投案后,第一次未能如实供述,虽然已经自动投案,但不能认定为自首,而第二次做了如实供述,则可以构成自首。实际上无论几次口供,只要是自行如实供述,都可以认定为自首,否则不予认定。

五、交通事故口供内容?

讯问的主要内容有:

1、姓名、姓别、年龄、家庭住址;

2、取得驾驶证的时间及驾龄,驾驶证年审情况,购车时间及车辆保险年审情况;

3、车辆行驶路线即从哪里到哪里,发生车祸的路段及地点;

4、发生车祸的基本情况(是什么原因发生的车祸),采取了哪些措施;

5、自己还有哪些说明的问题等。关于交通事故询问笔录请参考!

六、双方口供不一致检察院不起诉怎么处理?

被害人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被害人接受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口供不一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当事人犯罪,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七、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一致,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是:

第一,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

第二,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第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八、交通事故口供保存多久?

终生保存。有档案记录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按责任承担赔偿法律责任。警察认定责任后,您不去处理,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您按责任承担赔偿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一般来说发生之后,一般是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普通的交通事故是不会构成刑事犯罪的,但是有的交通事故可能会产生刑事责任。

九、证人口供会给当事双方看吗?

证人的证词,证言不可以给当事人看。公民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对调查案件人提供证据,提供证言,证词必须实事求是,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证人的人身不受侵犯,同时对证人证词有保密的责任,不能给案件当事人看,否则涉及违反公安机关的内部条例。

十、房产买卖双方资料一致

在房产领域,确保房产买卖双方资料一致至关重要。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需要明确了解和核实所有相关文件和信息,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 首先,买方在准备购买房产时,必须仔细查看房产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土地证等。确保这些文件的信息与卖方提供的信息一致。
  • 其次,买方应当核实房产的实际状况,包括房屋结构、面积、装修情况等与房产说明文件相符合。
  • 另外,买方还需要查验有关房产的税费情况,包括物业费、土地使用税等。确保卖方提供的税费信息准确无误。
  • 最后,买方在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前,应当与卖方确认并核实所有相关的资料,确保所有资料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卖方需要注意的事项

  • 卖方在出售房产时,应当如实提供房产的所有权情况,确保提供的产权证、土地证等文件齐全,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 此外,卖方需要清楚了解房产的限制性条件,如抵押、查封等,确保买方在购买房产时能够得到清晰的信息。
  • 卖方还应当如实提供房产的税费情况,向买方公开物业费、土地使用税等相关信息,确保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 最后,在签订买卖合同前,卖方应当与买方沟通并核实所有相关的资料,确保双方的资料一致,避免合同纠纷。

综上所述,对于房产买卖双方来说,确保资料一致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双方的资料一致并且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房产交易才能顺利完成。因此,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应当重视资料的核实和确认,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