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 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 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高速200米)外设置警示标志;2、组织人员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3、如果夜间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廊灯
二、《交通事故警示录》观后感怎么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私家车。有了私家车,上班旅行更方便了,更是人们经济水平的重要体现。随着私家车市场的扩大和价格的降低,私家车大量出现在马路上。但是,本来可以给自己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没有人知道自己坐在飞速行驶的车上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只有在电影上出现的镜头说不定那天就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到那时,一切都结束了。人走在路上还免不了有跌摔滑倒的时候,更何况没有大脑不会思考的汽车。虽然发生的几率很小,但是人跌倒了还可以爬起来,一旦出事,有时连全尸都找不到啊!交通事故频发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公害,交通事故猛于虎啊!
每年的4月30日是“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交通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从点滴做起,教给身边每一个人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
为唤起人们关注交通事故正在夺去大量生命的这一事实,我国把每年的4月30日定为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我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关注交通安全,反思以往的行路驾车的陋习,认真审视并改正不文明的交通习惯,把宝贵生命从无情的车祸中解救出来,尊重人的生存价值和生存权利!对于那些漠视自己生命和漠视他人生命,对国家、对社会、对受害人家庭造成不可挽回损失的做法,无论赔偿多少钱也终究无法挽回最宝贵生命,同时也给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投下了阴影,这样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原谅的!
尊重生命,让“马路杀手”消声匿迹。
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为什么交通事故警示录要求未成年人谢绝观看?
因为里面有太多血腥的场面,比如激烈的撞击,死伤者的惨状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
四、写一篇观后感《交通安全百校行之交通事故警示录》
每当我们因交通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之前,都是要在交警分局的录像室内,组织违法司机进行观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一起起血腥惨烈的交通事故,映入我们的眼帘,不禁使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就因驾驶员对安全行车的忽视,导致了群死群伤的严重交通事故。
我们在幼儿时,就学会了一首首脍炙人口的儿歌:绿灯行,红灯停,遇上黄灯等一等;过街口,走斑马线;左右观望,保平安。在那些年代,从小培养的良好安全意识,确实给人们带来了出行的安全和平安。可是时代在变化,经济在发展,道路建设速度总是满足不了车辆的增加。这就给我们在参与交通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文明出行才是让我们享受到汽车便捷的同时,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对在去年发生的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使人难以忘却..........。
在成都去年五月中旬的一天,凌晨时分,就在人们已经进入梦乡的时候,一辆桑塔纳轿车,驾驶人带着酒意飞速地撞上了停放在成都市三环路内侧主道处的一辆农用车。在将农用车向前推行了10多米远后,桑塔纳停了下来。车上6条年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他们中最大的26岁,最小的才19岁。瞬间消失的6条生命,用血的代价再次敲响了车祸警钟。
活着是幸福的,6个人的生命,就在刹那间终结。看着一具具死者的尸体往车外移,每移出一具尸体,不禁让人们揪心一次。血淋淋的场面再次昭示:车祸猛于虎!
“从来没见过这么惨烈的车祸,真是太让人惋惜了。”目击者说。这6名年轻的男子,或许他们的妻子,他们的女友,他们的父母,他们的孩子,正在梦乡中期盼他们回去,然而,这一切,就在瞬间化为乌有。在惨烈的车祸现场,不禁让人心中油然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叹:生命,真是太脆弱了!
看多了超速超载行驶,行人麻木了;开多了“飞车”,司机也麻木了。然而,当一起又一起因超速超载引发的车祸在身边发生,当一个又一个家庭因车祸分崩离析,我们又怎么能无动于衷,处之泰然?
不知哪位名家说过:活着是幸福的,工作着是美丽的。就这个意义上讲,当我们活着的时候,就要把握幸福,更要珍惜生命。而珍惜生命的前提,就是要把“安全第一”时刻记挂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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