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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 2025-04-02 22:31

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写?

首先,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警管理部门作出。如果当事人过后报警导致交警部门无法认定双方责任的,当事人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下面,我针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做简要分析:(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需要提醒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什么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作用

1.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为事故当事人提供的当事人在事故中分别承相应责任的法律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3.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当事人没有到场的,应当采取其他法定形式将复核结论送达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的法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