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劳动纠纷
2025-06-23 08:46
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
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新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任何一个存在劳务关系的群体吗?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确立,前提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劳动者必须是法定的一般劳动者,未满16周岁等不算,用人单位必须具备法定用工资格,三无小作坊等不算)
2,除存在培训及服务期约定的合同外,其他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呈,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提出辞职,用人单位还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给与相应的补偿或赔偿。除按照法定约定服务期外,其余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限制员工辞职,不存在必须做满半年的说法。
3,由于你们没有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另外由于超过一个月没有合同,只要认定了劳动关系,单位还必须自第二个月起支付你每月额外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不超过11个月
4,发生劳动纠纷,应当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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