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如何传唤证人到庭?
一、民事官司如何传唤证人到庭?
写申请,法庭有义务给你发“传唤证人出庭通知书”,但证人不出庭不会有什么责任。所以最好你事先和人家沟通好。
问题在于,能好好沟通同意出庭的,不必你去申请法院发通知;需要申请法院发通知的,多半没法沟通,呵呵。
二、打官司母女能当证人?
证人是不适用回避制度的,但是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是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同时第四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适用于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三、债务官司律师收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四、打官司亲戚可以做证人吗?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无论是否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利害关系,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有利害关系的证人或与一方有亲属关系的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要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2001年12月21日发布 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五、55000元债务官司多少律师费?
律师费在5000元左右。律师收费现在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有最低收费标准的限制,否则构成压抵价格,搜罗案源搞不正当竞争。55000元虽然诉讼请求金额不高,但律师办理案件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会因为当事人诉请金额不高而减少。因此律师费在5000元左右属于正常收费标准。
六、债务人已判刑,官司怎么打?
债务人服刑期间,不影响债权人的起诉。
一、具体怎么打官司? 《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被告是服刑人员的,案件管辖归原告(即你本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你可以向你本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换个角度,即使是债权人处于服刑期间,也不影响债权人聘请代理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债务。二、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明确约定了还债日期的,一定要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日起开始计算,时间为2年。请特别注意:债务人服刑,并不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七、民事债务官司结案后利息怎么算?
判决书生效后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一、法院判决后的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定如下:
法院判决后债务利息计算的方法,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的规定来计算债务利息。
也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按判决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的计算规定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一)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例如:一份判决确定,债务人应支付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的债务利息。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金钱给付案件都有一般债务利息,侵权损害赔偿等案件通常就没有支付一般债务利息的内容。
(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而应多支付的利息就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与一般债务利息“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
八、债务官司法人必须到场吗?
知道什么是法人吗?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是组织。
所以,法人是到不了庭的。虽然法人到不了庭,但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比如董事长、总经理,属于法定代表人,是可以到场的。
但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到庭的,他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可以委托单位职工、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
九、一般债务官司要经过几审?
要依照债务的金额和当事人是否上诉来确定。债务金额较小的,可适用小额诉讼进行审理,审理结案后,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就是一审终审。
如果数额较大,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裁判结束后,当事人是能够提起上诉的,就需要到上一级法院进一步审理,则是二审终审。
十、打官司有证人的电话录音有效吗?
有效,电话录音属于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个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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