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遗产赠与
一、房屋买卖合同遗产赠与
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了解遗产赠与的重要性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遗产赠与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本文将深入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到的遗产赠与问题,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重要法律概念。
什么是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就某一房屋的买卖事宜所签订的合同。它是买卖双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描述、价格和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
为什么需要遗产赠与?
遗产赠与是指人们将自己的财产在生前无偿赠与给其他人的行为。相比于遗嘱继承,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房屋等财产提前赠与给子女或其他亲人。这种赠与行为可以避免财产的过度累积和后续继承纠纷。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充分考虑遗产赠与的规定非常重要。遗产赠与确保了买方在将来能够合法地转让或继承房屋,同时也保护了卖方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双方都能够在长期的房屋所有权变动过程中免于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困扰。
如何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置遗产赠与条款?
为了规范遗产赠与事宜,并有效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列明相关条款。以下是一些常用的遗产赠与条款:
- 买方保留继承权益: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保留将来将房屋赠与给亲属的权利。
- 卖方财产无纠纷:卖方保证所出售房屋不存在财产纠纷,为了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应该提供相关证明。
- 遗产赠与合法性:要求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表明遗产赠与为合法行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其他相关约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可以约定其他相关的条款,比如财产分割、税务问题等。
遗产赠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作用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遗产赠与条款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 明确权益:遗产赠与条款确保买方在未来能够合法地继承或赠与房屋,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 保护财产:卖方通过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遗产赠与条款,保护自己的财产免受后续纠纷的侵害。
- 防范风险:对于买方和卖方而言,设置明确的遗产赠与条款能够防范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如何处理遗产赠与纠纷?
尽管房屋买卖合同中设置了遗产赠与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可能出现相关纠纷。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你处理遗产赠与纠纷:
-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你发现自己陷入遗产赠与纠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非常重要。律师会为你提供法律意见,并指导你应采取的行动。
- 调解和协商:尽量通过调解和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带来的时间和经济压力。与对方进行积极的沟通,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依法维权: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你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咨询专业律师,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
房屋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遗产赠与的规定,明确列明相关条款。遗产赠与的合理安排可以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避免日后的纠纷。如果你面临遗产赠与纠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并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遗产赠与问题。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及时与专业律师联系。
二、遗产赠与合法吗?
合法
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只要符合以上的两个条件的,遗嘱即靠成立,合法有效。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产就是属于被继承者所留下的财产,对于这份财产可以由直系的亲属得到,但如果要赠送给外人,那么就必须要有合法的遗嘱才能确定,所以,对于被继承者在处理遗产的时候就要确定好,这样才能保障到继承者们的权益。
三、公证房屋赠与可以赠与几次?
这个问题有点难度,房屋公证如果同一人同一户。就只能赠予一次,但若是同一人非一处,而是多处房产,赠予应该没问题。但肯定契税肯定费完全不同。就看自己觉得值不值得,但如果不是非要公证如房屋赠予自己。也可以不计名公证。把其中多余的部分卖给别人。但是前题是买方。承认房屋变更方式是赠予。
四、遗产和赠与的区别?
遗产必须是当事人去世后,继承人才能继承。赠与则是当事人生前捐赠的行为。
五、房屋赠与的条件?
在办理房屋赠与的时候,很多的朋友们并不太了解具体的办理方式,如果要办理房屋赠与的话,是需要满足条件的,只有满足条件才能进行申请,很多的朋友们对此并不太了解,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我们了解一下关于房屋赠与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吧。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在我们的认知里面,当一个人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虽然赠送的是拥有房屋的使用权的这个当事人自己所拥有的房子,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的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进行房屋赠与的这个行为的时候必须要满足以下的这几个条件:
1、赠送房屋的当事人必须拥有这个房产的一个所有权,与此同时赠送房屋的当事人还需要具有一个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赠与的当事人想要赠送的这一所房产应该具有相关的合法的一个权属证件,并且要保证不会因为这个房屋赠与的行为而产生其他的任何的问题;
3、赠与的当事人和被赠与的当事人的双方当事人一定要明确的表示这是一个完全的自愿赠送的行为,同时另一个也要表示这是一个完全的自愿接受的行为,与此同时双方要自愿的签订一个书面的赠送书,并且去相关的部门办理相关的公证手续。
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1、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都属于房屋的处置的发生,房屋买卖可能是发生在新房交易,有可能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产赠与一般发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这里的比较主要是针对二手房交易来说的。
2、赠与,通常受赠与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钱作为交换。而买卖,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双方是需要支付对价的,这是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二手房过户环节有各种税,但主要的只有三种,分别是税、个税和契税。
3、房屋买卖的税收计算,个税是等于(本次价格-原值价格-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收-其他费用)*20%(也即是:差额的20%。);税也要按照“满五唯一”分为三种,不满2年的房子,税为全额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税为差额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税。
4、契税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为1%,90平米以上为2%。房屋赠与的方式所需缴纳税款根据交易人之间的关系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来说就是,直系亲属成本只有契税;而非直系亲属赠与的赠与成本有三个,其中契税和税的计算方式与买卖完全一致,个税则是全额的20%。
大家在办理房屋赠与的时候,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进行申请,注意一下具体的办理方式,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及房产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的相关介绍,大家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和继承方式的不同区别,来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
六、农村房屋如何赠与?
办理农村房屋赠与的手续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七、房屋赠与律师见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房屋赠与?
您好,如果您想把房屋赠与给某人的话,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得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之后您可以选择去办理公证。
当然,未办理公证也不会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但如果您选择去办理公证的话,就还需准备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最后,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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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房屋赠与和限购关系?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房屋赠与现在很常见,多数用来规避名下不唯一的住房,赠与之后变成唯一,可以避免20%的个税。
首先,房屋赠与的范围,除了直系亲属,还包括亲的兄弟姐妹。
其次,被赠与人一定要有购房资格,不然北京这限购也太容易被突破了。
第三,赠与的房产,一定不能有贷款,不然无法赠与。赠与的流程一般如下:
1,受赠与人进行购房资格审核。
2,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果家庭成员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就不用提供这个证明,如果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就得去派出所开具证明,有的区可能会要求提供亲属关系公证,那就去公证处办一下,几百块钱的公证费而已。
3,受赠与人资格审核通过后,去建委办理房屋缴税手续,缴税后办理过户。房屋赠与只需要缴纳契税,契税为房屋最低过户指导价乘以面积再乘以3%(无论房子是不是满五,是不是唯一,都是3%的契税,一样的)房屋赠与之后,由于只交了契税,所以原始的购房发票是不变的,所以房屋原值以及房屋最初的购买时间也不变。
也就是说,如果房子满五年了,赠与给直系亲属之后,房子依然是满五年的,原值也不变。
对于公房来说,赠与之后公房的属性不变,出售的时候即便不唯一也只需要交1%的个税而已。问题一、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相比,能省多少过户成本?目前的税收政策,二手房流转涉及7种税费,分别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房屋赠与免征营业税,但需按照房屋过户指导价征收3%的契税、0.5%的印花税和20%的个人所得税。
以前如果公证,还要缴纳2%左右的公证费(北京房屋赠与不再需要办理公证)。
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还可以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
但从过户成本上看,房屋赠与可以免征5%的营业税,如果是直系亲属还可以免征20%的个人所得税。问题二、房屋买卖需要交纳哪些税费?刚才说了,二手房交易税费共有7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
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根据房屋类型、房屋面积还要征收1%到3%不等的契税。
(注:普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或是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问题三、哪些人之间赠与不用交纳个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受遗赠人。问题四、北京赠与房产是否需要核验购房资格?市住建委曾经发布过一个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以赠与方式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应先到网签窗口进行购房家庭(获赠人)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再按本通知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受赠人首先要具备购房资格,方可办理受赠过户手续。
这涉及一个问题,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赠与合同当然有效,但赠与人在过户之前可以随时反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赠与房产进行公证,即使因为没有购房资格无法过户,但也不影响公证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公证的赠与合同还是不能随意撤销。问题五、通过赠与房屋的形式,能规避北京的限购令吗?北京赠与房产过户时,需要核验受赠人的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即使签署赠与合同也无法到住建委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想要规避限购令,确实没有可能性。律师建议:1、对于二手房买卖双方来会说,不要为了减少过户成本而选择赠与的方式,一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并不免除个税;二是隐瞒买卖关系,选择赠与方式过户的法律风险也很大,尤其对购买人来说风险较大,最后可能丢了房子没了钱。三是北京赠与房产过户时,需要核验受赠人的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即使签署赠与合同也无法到住建委办理过户手续。2、对于真正的赠与行为,受赠人也要注意,根据北京市的限购政策,受赠后的房屋是要计算到家庭房屋套数中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房子,又受赠了一套房子,那么你们家庭不再具备在京购房资格了。另外,受赠人无论何时出售受赠房屋,照样要缴纳高额的20%个税。3、现在看来,虚假赠与技术层面根本无法实现,另外,法律风险也会增加。建议大家不要通过虚假赠与的形式来实现规避限购令。推荐阅读:子安买房笔记:买房很简单,买房达人子安如何像买菜一样买房的!!!子安买房笔记:买房不要买顶层,银行不喜欢,房子价值大打折扣子安买房笔记:买房不要买顶层,银行不喜欢,房子价值大打折扣子安买房笔记:购买二手房基本的注意事项,不管第一次买房还是第N次买房都有用,都是前人血淋淋的教训子安买房笔记:这应该是史上最TM真诚的买房置换和买二套房的建议了
九、海南房屋赠与过户规定?
一、一般来说,亲人之间办理的过户均为赠与过户,房屋赠予手续需要有以下步骤: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按规定,房屋赠予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产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二、办理公证。根据规定,房屋赠予必须办理公证。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予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十、房屋赠与如何确定收入?
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公告明确了包括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房产受赠收入等有关收入的个税适用政策。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公告还明确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此外,个人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据悉,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改前,我国个税征收中有十项按照“其他所得”征税的政策。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取消了“其他所得”项目,按照原税法“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政策文件,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因此,为落实新个税法,公告对原税法下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有关收入调整了适用的应税所得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原按“其他所得”项目征税的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质,公告将其调整为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税,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与原“其他所得”税率相同,纳税人的税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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