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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债权、债务具体各指什么内容?请详细介绍。

债权债务 2025-04-16 09:16

一、请问:债权、债务具体各指什么内容?请详细介绍。

债权和债务是两个不同的相呼应的主体。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二、债权和债务的含义

债权是具有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是一种可以主张的权利。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是一种必须承担的义务。

一般用途是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使用,债权人和债务人: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三、债权和债务的概念与区别是什么?

债权就是别人欠你的钱,债务就是你欠别人的钱。

四、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所谓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出借钱的人是债权人,借钱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