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债权债务 > 正文

北京最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团队

债权债务 2025-04-19 14:16

一、北京最专业的债权债务纠纷律师团队

最专业的我不敢说,但是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我认为比较专业的,就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张仁藏律师所在的团队。我之前有个很棘手的债权债务纠纷案子,涉案40万元,当时别人给我推荐了张律师,后来在张律师的帮助下,我分文不少地要回了本该属于我的钱。经过与张律师的进一步交往我才知道,他是北京大学的研究生,业务能力很强,对债务积分这一块很有研究。他是一个有为青年,不仅业务能力好,而且人品也很好,因此,我推荐给你,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你可以打他手机,先咨询一下。

二、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吗,通知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吗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一种是自由主义。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另一种是通知主义。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第三种是债务人同意主义。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交换的发展。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两种立法有所冲突。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

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

福州债权债务律师点评:

结合案例更好的解决自身遇到的债权债务法律纠纷,坚持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为第一位,律师对于债权债务的各种问题都有过关于法律与实践的研究。了解关于债权纠纷、债务转让等各种状况的法律问题,成功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以当事人的真正利益为出发点。专业律师在线回复,诉讼经验丰富,能够干练的处理各类案件,如果有相关案件,可直接联系律师帮忙解决。福州律师包銮简介:

执业以来在长期大量的实战中,在诉讼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擅长公司、房地产、物业服务、物权、合同、医疗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案件、及各类刑事案件。在法律服务中一直推崇“精研法理 谙练实务 勤勉尽责” 的服务原则。 经过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发展,已为广大客户解决的众多难题,得到了广泛的赞许。在代理每个案件过程中,也侧重弘扬法律精神,使追求公平、公正的思想在客户中专递,使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客户的交易行为中体现。 高度的责任心,熟稔的法律规范和良好的实战经验都为成功追债提供了保证。

三、成都追债律师是怎么收费的,先收还是后收

1. 首先要看案件金额有多大,50万以内一般是按照5%收取的,超过50万的就需要具体协商费用了,这个费用也是可以协商的。

2. 第二要看选择什么方式付费,如果是先付那么收费就要低一些,如果是拿到钱以后再付费收费就要高一些

3. 本事务所是成都债务律师事务所,处理过的债权债务纠纷还是很多,你有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先和本所律师沟通过,后再给你出具解决的方案

4.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