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一、专利无效复审的处理程序有哪些
首先,需要准备好复审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以及证据材料。申请书和意见陈述书等格式文本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或者复审委员会网站下载,参考使用。
其次,正常情况下,专利复审需要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10-12层)递交材料,申请专利复审。许多情况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被告申请涉案专利无效,这种情况下可以拿着法院的受理通知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递交材料,可以当场拿到受理通知书。
再次,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无效复审的申请之后,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在一个月之内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补偿证据或者补偿意见。超过一个月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接受。
最后,一般会有一个口审程序,这个程序是专利复审程序中最重要的的部分。口审程序跟法院的开庭程序类似,规则略有不同。双方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都要到场,向合议组说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自己的请求和事实理由。对于一些复杂的专利,最好应该带着专利产品或者模拟器具,以供合议组对事实和技术问题进行查明。
复审委员会审查完毕之后会出具审查决定书,对复审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商标注册与专利申请有啥区别
相同点:
专利和商标的保护对象都是无形资产,都具有专有性、时间性和地域性的特征;两者的权利人都有权将其权利客体作为交易标的进行转让,都有权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请求损害赔偿。
不同点:
(1)保护的目的不同
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是技术上的解决办法或者外观设计上的艺术创作和独特创意。保护的目的,在于的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而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2)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专利权的对象是获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分别以发明,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和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上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的相关法律不同
我国《专利法》是管理专利的基本法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管全国专利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时效性的不同
我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期限届满均不得续展。
而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因此商标权的有效期实质上可以是无限期的。
三、如何注册日本商标?
日本商标注册流程:
1、商标设计: 可以是字母或是图案(公司LOGO图案设计),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需要创意,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商标查询:商标设计好以后,通过商标系统向日本商标局进行查询,可以降低整个申请注册的风险,建议客户选择日本商标查询服务 ;
3、提交申请:准备好相应的文件,提交到日本商标局 ;
4、商标受理:日本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会对申请资料、表格、费用、进行检查,如果一切正常,会给予申请编号,下发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3-5个工作日;
5、审查 : 日本商标局接到申请后,首先要通过形式审查阶段,在确定商标申请的基本要素齐全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时间为3-5个月。
6、公告期: 商标通过日本商标局核准后,会将该商标周刊上登记公告,公告日期讲以函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公告期为三个月 ;
7、注册:日本商标注册被核准后,商标的详细资料将被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 。 注册时间一般需要6-8个月,有效期为10年。
扩展资料
注册日本商标申请条件: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自然人必须附上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必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
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
3、提供20份清晰商标图样(2*2/8*8);
4、如果商标为彩色,必须指定哪种颜色;如果提交的商标为黑白,以后使用什么颜色都可以;
5、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假如知道的话;
6、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国内注册日本商标走马德里协议注册
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获得注册的商标,也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
3、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申请方式:
(一)纸件申请:邮寄或直接递交申请
(二)网上申请:登录“网上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
5、办理步骤
通过纸件申请或网上申请向商标局递交国际注册申请 → 根据《商标国际注册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国际注册证
6、纸件申请的受理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国际注册三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不接受邮寄材料)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
邮编:200233
7、申请材料
(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外文申请书(MM2表格);
(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
(4)委托代理人的,应附送代理委托书;
(5)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其他事项
(1)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可作具体说明;
(2)立体商标:如基础商标是立体商标,此项必选;
(3)声音商标:如基础商标是声音商标,此项必选;
(4)集体或证明商标:如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此项必选;
(5)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