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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知识产权 2025-04-29 19:16

一、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

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首先货币出资,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实物出资,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所有人能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已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出资要求: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无形资产怎么摊销啊?知识产权出资对企业有影响吗?

无形资产摊销1如果你单位执行了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摊销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2、如果你单位还是执行旧会计制度,摊销时则做: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出资对企业的影响,知识产权可以进行出资。如果是以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出资,证明企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应当是有正面影响的。知识产权出资的好处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3、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4、企业在申请科研项目或申报专项资金时,对技术资产价值的要求;4、对外经济活动中展示企业规模和实力,增强客户对企业的直观印象;5、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6、可以帮助企业合理避税。 知识产权出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的一种出资方式。‍

三、专利技术入股,专利技术入股需要注意什么问

专利技术入股是指以专利技术成果作为财产作价后,以出资入股的形式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相结合,按法定程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经营行为。

专利技术入股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一,在实践中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包括用专利权入股的、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还有把专利申请权也视为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根据新《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我认为此三项出资形式都是可行的,但实践中对于用后两种方式入股的,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还是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的,比如将出资转让的问题等。所以首先应该明确以专利技术入股的形式,当然,为了减少将来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应该首推以专利权入股。

第二,注意以专利权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资手续方可认定出资无瑕疵,首先须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

第三,注意专利入股的必须是专利的合法权利人。并且在我国法律对能进行股权投资的主体是有规定的,无论是国有企业,法人内设职能机构还是个人进行专利入股都是存在一定的限制。

第四,在使用专利技术入股时,还必须注意技术资料的交接和权利的移交;专利入股方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后续改进成果的权属和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对于专利入股需要特别注意专利技术的可靠性。不可否认由于审批专利的审查员受专利局文献存储量的限制和可能有的工作疏忽等原因,把不具备专利条件的技术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加之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不进行实质审查的,所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宣告专利无效的申请。一旦被宣告无效就不具备财产权的属性,就不能作为入股的技术。所以对专利进行必要的审查检索及在合同中约定无效后的处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还有一个特别需要强调的问题,就是入股后涉及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国原有的《公司法》规定无形资产的出资金额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无形资产的比例可提高到35%。所以过去以无形资产出资的不可能成为公司的大股东,至少不会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只能处于附属地位。但新《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也就是说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70%,可成为绝对的控股股东。

四、公司如何增资

1、召开股东会,做出并通过一致同意增资决议;

2、召开股东会,做出并通过一致同意因增资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3、如用现金增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取得验资报告。如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则首先要委托评估公司对出资用实物或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出资还要由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出具鉴定意见)进行评估并取得评估报告,然后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取得验资报告。

4、携带股东决议、修改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评估报告)、专家鉴定意见到工商局办理增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