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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5-04-24 21:16

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常常会有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拒绝向出借人返还借款的现象。对于这种现象,有的当事人能够通过协商或是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当然也有的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那么借款合同纠纷要诉讼的话,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呢?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纠纷首先应该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根据法律的规定来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的法院起诉。综上,借款合同纠纷可以管辖的法院为: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等,但通常为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建议大家选择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进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合同纠纷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借款合同纠纷分为民事纠纷、商事纠纷、金融纠纷三类。民事纠纷的借款合同俗称民间借贷,也就是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借贷关系。而商事纠纷往往是发生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而企业或者自然人与金融机构发生的借款纠纷属于金融纠纷。这三种借款合同纠纷落实到法院,由不同的业务庭进行审理,分别是民事庭、商事庭和金融庭。我只能从律师的角度,告诉大家,如何准备借款合同纠纷的起诉或者应诉,会让你的胜诉概率更高,至于怎么判决属于法院的司法裁量权,我作为律师是不能加以判断的。第一、真实有效的借款合意以及借款事实都是非常重要的,提供借款合同、借条以及银行流水或者现金收据,这些原件都是认定事实的重要依据。对于现金交付的,我这里多说几句,拿上海为例,司法实践中,超过5万元的现金交付,建议诉讼时配合其他的间接证据来证明给付事实,否则法院难以予以认定。第二、有还款事实的,须递交还款明细予以证明已经全部或者部分归还借款的事实来抗辩对方的诉讼请求。第三、对于利息的约定,如果年利率超过36%的,可以要求法院对于超过部分进行返还。第四、如果法律关系互相交叉甚至民刑交叉的借款合同纠纷,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予以办理。

三、借款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确定: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1993年11月17日法复10号发布)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而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民间借贷属于合同纠纷吗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

2、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3、《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4、《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5、《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