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一、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原因的话很多很多,实践中常见的有:
一方毁约
履行存在瑕疵
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履行错误
第三方干预导致不能履行等等
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都有一点,就是没有违约条款的约定或者违约责任约定不明
订立合同时,确立好违约条款也是避免合同纠纷的一个重要有效的手段
二、合同案件什么样的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半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劳务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劳务合同违约纠纷的法律适用可以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合同的性质、报酬等方面的规定来确定。通常,劳务合同纠纷的性质分为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两者对应的合同类型和法律规定存在差异。
1. 劳务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包括: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若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侵权责任。在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后,银凳慧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可对其进行追偿。若提供劳务一方自身受到损害粗嫌,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在提供劳务期间,若因第三人行为导致提供劳务一方受损,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在劳务派遣期间,若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应承担侵权责任;若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劳务合同的特征包括:
- 主体广泛且平等。劳务合同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也可以是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无锋答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合同双方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
- 合同标的特殊。劳务合同的标的是劳务行为,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行为,如运输、承揽等合同。
- 内容任意。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外,合同双方可自由决定合同内容和条款,涉及专业或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劳务提供与使用。
- 合同为双务、非要式合同。劳务合同要求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故为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在解决劳务合同违约纠纷时,首先应识别合同类型和性质,然后根据合同特征和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禁止歧视,确保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公平性。
四、通过房产中介买房要注意什么
中介买房买房注意事项有:一、中介挪用房款恶习难改 不要把房款交给中介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当面交割房款,中介只是履行监督职能。一些中介工作人员常常用各种方法劝说客户把房款交给中介代管,但是房款一旦交给中介,中介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拖延交易时间,占用、挪用客户的房款为公司牟利,一些中介占用客户房款长达二三个月,给买卖双方都带来很大不便。前几年,省会二手房市场上,外来的大中介顺驰房产就因占用客户房款导致了多起纠纷。另外,如果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资金是通过中介来收付的,那么遇到小中介关门、倒闭,将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一旦发生此类事件,二手房买卖双方的资金很难收回来。有问题,但是在交易的过程中房东可以将贷款还清或是利用买方的首付款结清,房子仍可以继续交易。二、交购房定金要慎重需要注意的是交定金的同时要签买卖合同,这个时候就要对价格、付款方式、屋内设备等进行确认,中介往往会说只是意向其他可以再商量之类的话给你吹风,让你赶紧签字。此时要注意,一旦钱交出去中介就有了制约你的砝码。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写明定金是什么时候交的,什么时候还,逾期怎么办,违约怎么赔,然后是尽量少交。还有就是二手房买卖一般会在合同中写上赠送原有固定装修,这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观念,极易发生纠纷,到底哪些属于固定,哪些属于移动根本没有明确的界定。所以只有在合同中明确,比如,空调、热水器等原有房屋中的装修和家具家电都要写明归属。三、确认产权是否明晰有的中介工作人员会说,“这房子产权不会有问题,你把定金交了,我们马上就会去做产权调查”。这话千万不能相信!务必等产权调查出来之后再交定金。比较可行的操作办法是在同一天和中介一起去做产权调查,确认了之后再交定金。如果产权有问题,被抵押、查封等,你惊出一身冷汗,质问中介,中介会说:“房东跟我说没问题的呀,这人怎么这样”。此时,除了生气,你是一点办法没有。这里面有一点比较特别就是贷款问题。按道理,贷款没还清,房屋就抵押给了银行,就应该算产权四、签订买卖合同写明违约责任其实如果前面都理顺了,到签合同应该是已经比较轻松的事情了,多数中介都有统一的制式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补充条款,一般都会写明双方应尽的责任,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应就违约责任提前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应该把中介方的违约责任也提前约定。签二手房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先小人,后君子”,有话提前说。
下一篇:一道关于抵押的法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