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租了我的房,当初是口头协议,他现在提出不租了,是否退还押金和房租?
一、别人租了我的房,当初是口头协议,他现在提出不租了,是否退还押金和房租?
有押金和房租就达成了协议,如果中途提出不租了就等于单方面撕毁协议,就可以扣除应得的押金和房租,其他的钱可以退还给租房者。
二、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是可以通过协商的。你可以和房东谈下,说你不想租房了,叫他把剩下的租金还你,你再给多一个月租金给他,补偿他在寻找新租赁人期间的损失,这样就合理了。
2、如果没法协商达到一致协议,当然你可以发通知给房东通知解除合同,并退还你剩余房租,这样你就违约了,要赔偿房东损失。违约金的金额按现在司法解释来讲,最高是对方的合理预期所得,即最多可能是你合同剩余期限的房租。当然这个是不可能的,一般法院会判一个合理的损失,顶多几个月吧,这个要看法官如何确定。
3、建议你和房东谈谈得了,谈不成就住住,到你的预交的钱快完了,就走吧,这样违约,他也赖得起诉你。法律成本比你这一两千块都要高啦。
三、房子到期了,房客不走该怎么办
租房到期房客赖着不走有两种解决的方式:
1、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到法院起诉,强制要求其搬离。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
(三)续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
四、合同未到期房东想违约,给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上如果没写明违约金,那首先要合同双方自己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可申请合同当事人的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不能解决的,再提交当地法院做诉讼处理。不管谁违约,都一定要有赔偿。具体操作可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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