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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怎么样

婚姻家庭 2025-05-06 05:16

一、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怎么样

【本文为《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译者后记,有改动。发表在《艺文志》11月刊上。作为译者,我真诚地希望这本书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我和丈夫结婚之前,他带着我去拜望长辈,那一刻我才深刻地体会到:爱情可以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婚姻却关乎两个家庭甚至两个家族。爱情和婚姻肯定有所区别,然而将两者直接视为对立,宣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对我而言,我更愿意接受冰心先生关于婚姻的一句名言:婚姻是灵肉结合的爱情的开始。正因为所有与肉身相关的事情,柴米油盐,都要在婚姻中出现,使得很多耽溺于耳鬓厮磨、花前月下的恋人无法接受婚姻中的这些琐碎事情,但是,C'est la vie(这就是生活)。不管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生活就这样扑面而来。所以,在未能改变生活之前,也许先改变自己,尤其是改变自己对婚姻的那些先入为主的观念,尤其是改变自己对婚姻茫然无知的状态,恐怕才能真正有效地帮助我们领会到婚姻的美好。 与我们中国人家丑不愿外扬的习惯不同,外国人已经习惯了各种心理咨询,当他们觉得自己的婚姻出现问题时,也愿意去求教有关的专家,而我们则只能向极少数的知己倾诉。本书的作者约翰·戈特曼博士,是美国最著名的研究婚姻与家庭的权威人士,同时也是西雅图婚姻与家庭研究所的负责人之一。戈特曼博士把婚姻与家庭当作一个科研项目,在这个研究所里,除了日常的接待各类前来咨询的夫妻,对他们的问题加以处理,还会跟踪调查那些从这个研究所走出去的夫妻,查看婚姻治疗的效果。正因为有过长达十多年的跟踪调查,走访研究,所以戈特曼博士关于婚姻给出的意见,不像很多婚姻咨询专家那样只是纸上谈兵,而是充满了实践的智慧。譬如如果被问及什么是幸福婚姻,我们可能会第一时间想到不吵架、和和美美的两口子才是幸福的,但是这恰好是关于婚姻的一个误区。戈特曼博士在《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中指出,幸福的婚姻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争吵,但是与那些不幸的婚姻相比,这些争吵都只是就事论事,不会上升到对对方的人格侮辱。这其实是很难做到的,就好像单纯地体罚一下小孩子并无不可,然而我们在打他屁股的同时,会忍不住说“你这个没出息的”或者诸如此类的打击人的话,这才是真正的伤害所在。我觉得戈特曼博士的这本书,对我们最大的帮助,倒还不是将解决婚姻问题的办法总结成了七个法则,而是通过纠正我们的一些错误认识,帮助我们正确地理解婚姻。他给我们提供的,是一份供婚前阅读的婚姻说明书。 我自己结婚才一年有余,不敢贸然宣称自己通过翻译这本书就成了婚姻问题的专家,但是,就我个人而言,我在读过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之后,会觉得爱情远比我们想象的艰难,而读过《获得幸福婚姻的7法则》之后,会觉得拥有幸福的婚姻似乎并不算什么难事。确实,就像戈特曼博士所说的,我们在使用一个东西之前,会先看看说明书,但是我们在结婚之前却不会想到先对婚姻有个基本的了解,这其实也是一个误区。

二、婚姻心理学再婚的心理准备

在现代社会,再婚已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然而,再婚者们由于特殊的经历、复杂的心理因素,往往会遇到一些挑战。特别是中年女性,她们在再婚问题上常常犹豫不决,这不仅受封建传统观念和舆论压力的影响,还源于自身的心理障碍。

首先,婚姻恐惧是阻碍再婚的一大心理因素。一些经历过婚姻挫折的女性,对过去的失败婚姻心有余悸,害怕再次遭遇不幸,因此对再婚持有戒备心理。

其次,自我贬值心理也是常见的问题。一些女性因为离异或丧偶,受到贞洁观念的束缚,认为自己的价值下降,这使她们在追求新生活时充满顾虑。

再者,对于那些带孩子的单身者,先子后己的心理使他们把孩子的利益置于首位,担心再婚可能对孩子的教育和成长造成影响,这可能导致他们牺牲自己的幸福。

此外,对原配偶的深深怀念也是一种心理障碍。有些丧偶者对前配偶感情深厚,认为再婚是对过去的背叛,他们在选择新伴侣时过于苛刻,这限制了他们的选择范围。

尽管如此,拒绝再婚并非明智之举,每个人都应享有追求幸福婚姻的权利。面对再婚,人们需要放下过去,接受现实,如摒弃怀旧心理,面对新的生活;克服嫉妒,学会宽宏大量;消除“排他”心理,接纳对方和孩子;最后,丢掉戒备,建立信任,这是再婚成功的关键。

再婚者们的生活背景和经历与传统夫妻不同,他们需要调整心态,处理好新家庭中的人际关系,以确保新的婚姻生活和谐美满。通过理解和接纳,再婚者能够重新塑造他们的幸福人生。

三、谁谈谈爱情心理学,详细点!

爱情心理学

爱情不仅受社会、思想伦理等因素影响,也受许多复杂心理因素的制约。把握好爱情中的心理问题,将使爱情甜蜜、美满。

爱情心理学是研究男女相爱中的心理现象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即探讨男女在恋爱、婚姻中,爱情的获得及稳固的心理规律,包括恋爱心理和婚姻心理两部分。它具体研究:稳固爱情的心理规律;男女相爱的心理奥秘;求爱及择偶心理;初恋心理;爱情挫折心理及婚后各阶段爱情发展的心理特点等等。它是一门应用心

理学。

人们自古以来就在探索爱情,但从心理学角度对爱情进行专门研究,是近代才开始的。从古代开始,爱情心理思想就已在许多文学、哲学作品中出观,如《诗经》中有有关爱情文字描绘,柏拉图的《文艺对话集》中有有关爱情的论述,及至19世纪司汤达的《论爱情》,都孕含有一定的爱情心理观点。由于研究对象的复杂及科学发展的局限,爱情心理思想是零散地依附在其它学科中发展着。20世纪初,随着心理科学的发展,及人们生活进一步提高的需要,尤其是弗洛伊德别开生面的心理研究,及其《爱情心理学》的专著,为爱情心理学的研究创开新局面。人们开始对它进行专门研究,并逐渐形成体系。我国爱情心理学研究也是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起来。

爱情是什么?

一般认为:这是一种建立在性欲基础上的,男女双向交往过程中产生的高尚情感。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建立在性欲之上,对异性具有倾慕、珍惜之情的情爱;另一是由异性间的依恋感及理想、情操、个性追求等复杂因素混合升华而成的情爱。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的结合,缺乏性爱的爱情是畸形的;只有性欲的满足,没有感情的升华,也无法产生真正的爱情。同时,爱情是在男女双向交往中产生的,那种一方有情另一方无意的情感是爱情之外的事。

相爱的男女,都渴望自己的爱情美满。要获得美满的爱情,应具备以下心理条件:其一,不痴情过分,不咄咄逼人,不公开表现自己的爱情独占欲,能充分尊重对方。美满的爱情要求人把爱情只当作生活的一部分,而非全部,在开拓与领略自己人生的同时,重视对方,不干涉对方的活动,但又不是漠不关心。要为双方的个人自由留有充分余地。其二,将爱情给予对方比向对方索取爱情时,自己更感欢欣,并以对方的幸福为满足。即要有无私精神,其三,美满的爱情是彼此双方独立个性的结合。即恋爱双方不作为对方的依附而存在,而是让双方都有发展自己个性的余地。其四,寻找和珍惜双方心理上的共鸣。美满的爱情在于精神上的和谐,心灵的沟通。

音乐大师贝多芬相貌丑陋,可年轻美貌的勃伦施维克小姐为他神魂颠倒。《巴黎圣母院》的艾丝美拉达看出敲钟人的善良、正直,可没有对他产生爱情,而对人面兽心的卫队长钟情不已。两性相爱的奥秘在哪里?爱情心理学研究发观,对方的外在形象、内涵价值、社会条件,以及自身的需要、兴趣、理想、性格、修养等影响着对象的选择。

人的潜意识在择偶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童年起,我们就开始认识和接触异性,对异性产生好感,并把引起好感的某些异性形象潜藏在潜意识里,形成偶象。但性偶象的集中形成是青年期。这时,随性意识的发展,性文化的全面输入,产生强烈的性欲。于是,在潜意识里,将日常生活、电影、电视、画报、小说中所认识、接触到的许多零散、多样的异性形象进行综合,形成一个朦朦胧胧的模糊形象,作为性想象的对象,抑压在潜意识里。它往往飘忽不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正是潜意识里潜藏着各因素揉合而成的异性偶像,使你在茫茫人海中会选择他(她),而不是别人,当遇到某一异性,你会马上被他(她)吸引住,并产生爱情,这是因为对方的某一形象突然唤醒你潜意识中的偶像,于是就有一见钟情,似曾相识感。古时候的卓文君隔帘看到温文尔雅的司马相如,顿生爱意,一同私奔成婚。正是司马相如吻合卓文君潜意识里的偶象。

在两往中,个体的外表形象是引起异性好感并产生爱的首要因素。因为外表形象最易被人感知,外表形象合要求的异性,不仅会使人体验到生理的快感,而且让人享受到精神的愉悦。性吸引力的形成在于外表形象,它是以外在美、气质美和性感三方面吸引异性。

外在美表现在体形、五官、皮肤、毛发、风度上,其中性感、气质美等风度尤具吸引力。

性感,是启动性亲近的心理体验。它是美感中与性有密切关系的表征,能给异性以集中、强烈的感受。女性的性感表现在眼、唇、四肢及女性的第二性征上;男性的性感集中在躯体,如肌肉和眼神上。

气质美,是指寓于两性中,能使对方相容并产生好感心理特点。它由力感、柔感、智感构成,通过外表,言谈举止表观出来。平时所说的“风韵犹存”就是性气质的美感。两性间的气质吸引,正是一方的气质表征满足了对方潜在的心理欲望。对异性赞不绝口,并非对方长相好,而是因为对方的气质正是自己的心理潜在模式的再现,如,她柔弱,一直崇拜并追求刚毅的气质,而他恰恰表现出雄健和粗犷,她就说他气质好,他粗放,希望遇到柔情的姑娘,而她正好在言行中表现出温柔与多情,他会被她的气质吸引而相爱。

性吸引力是由外在美、气质美,性感合成影响的。气质美是性吸引力的核心,外在美是基础,性感是催化剂。两性相吸主要在于气质。贝多芬就是以其气质使勃伦施维克小姐倾慕不已。高仓健以其气质的完美赢得许多女性喜爱。

性吸引力并非千人一面。它因人的个性,修养、理想模式的不同而不同。

许多人并不具性吸引力,但仍有异性选择, 并深深爱着她(他)。这是因为,在两往中,随着交往的深入,对方的内在美——诚实、刚强、理想远大、品格高尚,能力强等品质被相恋的一方认识。这时,内在美会弥补、掩盖外表形象的不足,平平的相貌可以完善起来,使人觉得很美。人们因此选择并深爱着他(她),即“情人眼里出西施”。在心理学上称为“审美错觉”。审美错觉是对审美对象深入体验之后而产生意象形态的变化。人的相貌是天生的,但作为审美形态,会随人的情感变化而变化。此时,行为与心灵的美与丑,足以改变你对自然面貌的看法。当你从对方的言谈、举止中体验着内在的美好心灵时,美会随之产生,其自然相貌在你眼中会变得格外美丽。由此可知,影响恋人择偶的决定因素还在于对方的思想、道德、个性等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