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孩子的家庭结婚7年了,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法律能判离婚吗
一、有2个孩子的家庭结婚7年了,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法律能判离婚吗
一审一般判不了,但是如果女方坚持上诉,二审基本就会叛离了。
二、请问婚姻关系中一方以别人同居在婚姻法上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是法定的过错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夫妻离婚时房屋及借贷双方怎样分割?
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双方共同承担,房屋如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协商不了一般是平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希望能够帮到您。
四、婚姻法规定哪些人不能结婚?
婚姻法规定不能结婚的:
(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
(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上一篇:09年12生肖运程是如何的?
下一篇:怎样让自己的婚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