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 > 交通事故 > 正文

法庭通知被告,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9-14 13:50

一、法庭通知被告,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法庭通知被告,被告不到庭,法庭会进行“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见《民诉意见》112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二、必须到庭的被告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3、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中,创造和解释法律的核心机构为政府的三大部门:公正不倚的司法、民主的立法和负责的行政。而官僚、军事和警力则是执行法律,并且让法律为人民服务时相当重要的部分。除此之外,若要支持整个法律系统的运作,同时带动法律的进步,则独立自主的法律专业人员和充满生气的公民社会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这是社会主义社会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体现了国家性质,也反映了社会矛盾。

三、被告不到庭原因是什么?

被告不出庭,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处理:

1.被告是必须到庭的,例离婚案件的被告,其不出庭,可拘传到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并非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作缺席判决处理,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四、被告人不到庭如何办?

法院开庭,被告一直缺席,有以下处理方法:1、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_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五、原告起诉被告离婚被告多次不到庭会犯法吗?

A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庭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有些被告不签收法院的传票,法院工作人员打电话要求其来参诉,却不告诉法院自己的地址,在开庭时拒不到庭。被告认为自己不到庭,法院就没有办法下判。面对这种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被告不签收诉讼文书  对于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我国法律共规定有六种方式  (一)尽量采用直接送达  所谓直接送达,指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由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如果受送达人在外地,或为军人,或者是被监禁的人,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请求法院采用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等方式。  (二)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其它代收人拒绝接收的,可采用留置送达。由送达人、见证人(有关基层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见证人绝签字或盖章的,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录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三)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五种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被告不到庭  (一)有明确地址与联系方式但不到庭  1、无正当理由不到庭  第一步,进行两次传票传唤  第二步,拘传  根据《民诉意见》,被告属于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情案情的被告。对于离婚案件的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被告,必须用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  2、有正当理由不到庭  由被告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出国、外地、患病等),也可同时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债务如何分担。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迳行判决,或者决定延期审理或裁定中止诉讼。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告没有下落不明却故意不告诉地址  在穷尽其它方式不能送达后,公告送达,依法进行缺席判决  三、附相关法律条文:  1、《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5、《民诉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六、民事案件,被告不到庭有啥影响?

  在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不到庭的,有什么后果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2、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或法院没有依法送达开庭传票的,则应由法院另外向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再按传票确定的时间进行开庭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七、被告不能到庭,委托的律师出庭可以代表被告本人吗?

如果不是离婚案件,律师可以代表被告本人出庭,在特别授权代理的情况下,律师的承诺等于被告的承诺,但涉及人身关系的除外。所以被告可以不到庭,由律师出庭代为应诉。

八、民事诉讼被告不到庭可以写信吗?

【1】民事诉讼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1、被告写信表示有理由申请延期开庭的,可以。2、被告写信是表示答辩状,不想出庭,写信无用。【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九、二次开庭被告不到庭怎么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十、交通事故被告起诉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全责全险,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保险公司直接和对方对接。

全责全险,如果有第三者商业险不计免赔险,保额之内,没有刑事附加,事情和你没有关系。法庭应该追加保险公司爲被告。

非医保用药不报销属于流氓条款和霸王条款。保险公司应该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如果没有告知,应当视为对方不知情,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

当然,实际情形大家都知道的。

车险又不是医保,按照医保报用药报销的范围,本身就有适用性的问题。

全责全险,可以向对方和法庭出示保单保额,保额之内,对方保险公司才是第一被告,本质上是保险公司和当事人的赔偿问题。

哪怕以现在保险行业的强势,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仍然可以不知情为由要求对方全额报销医疗费用。当然,举证是由保险公司举证已经履行了告知程序。

以上的前提是交通事故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现场通知保险公司。

另外,如果自己不是很专业,或者说不能让自己在开庭之前变得很专业,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