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修好了全责方不签字怎么提车?
一、车修好了全责方不签字怎么提车?
找保险公司,告诉他这种情况,车是可以开走的
二、对方全责车修好了对方拖着不授权?
我方与对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我方车辆受损,交通事故责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如果我方受损车辆维修合格以后,对方肇事者拒绝在理赔单签字,我方当事人可以向对方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保险公司代签程序,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利代替承保当事人承担合法的代签程序
三、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车修好是否可以开走?
可以的,事故中对方是全责,那么你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让对方来交修车费,然后发票给对方,你就可以开车走人了,对方会拿着你的修车发票到他的保险公司报销的。
四、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只有车损,车已修好,对方不肯付钱,怎么办?
说说我的经历,对方全责,只有强险,但是没有出现你的情况不给赔偿。因为对方车全责,加上那天我俩都有事,我先拍照留存,然后跟他要证件,也是担心他跑,证件在我这里压着,所以他也没有太放肆
第二天定损就开始扯皮了,想要少赔偿,我没同意,但是坚持一个原则4s店修,修好为原则,不要其他赔偿。后来他的强险只能保销2200元,车子定损6600元,因为我车子运动套装2400元,因为这个又开始扯皮了,非得出去修,但是4s店有规定,定完损出去修要付车损价格的20%定损费用。
扯皮期间,我跟买保险的朋友联系了一下,他说这种情况,可以走代位求偿,由我的保险公司付钱,然后保险公司和肇事车要钱,但缺点算一次出险;代位求偿有两个原则:一个就是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对方全责。最后实在不行报警,通过出警记录,起诉对方
后来朋友跟我说了以后,我就准备打电话报警,因为他的证件在我手里,所以他最后同意在4s店修车,我也退让一步,因为运动套装只坏了一小部分,只换了坏了的一面,另一面没换。
你有哪些现在想起来都后怕的驾驶经历?
五、交通事故轻伤全责方三不原则?
三不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
开车最麻烦的就是与行人或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很多时候都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问题导致的,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故,建议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和描述含糊。
2、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几句即可,放松心情,对方是死是活120来了自然就明了了,不用亲力亲为。
3、无论对方伤有多重,切忌不要垫付任何费用(除非对方能当场在签字并收钱后离开)。有些车主觉得对方伤很重自己垫付下钱来表达下自己的愧疚,千万别这样切忌,可以告诉伤者家属,一切费用等交警处理结束后,并且在得到所有索赔费用的发票后去保险公司索赔后再给付。任何保险公司能赔付的费用100%赔偿。
4、前期治疗结束后,在赔付对方索赔费用前一定要记得让写下后续费用已经清偿,如对方涉及伤残鉴定的,那也要把后续的内容规定下来,比如之负责伤残鉴定后的法定费用,其他一切费用已经清偿。
六、已私了交通事故全责方非要走保险公司可以不理他吗?
已私了交通事故全责方非要走保险公司可以不理他吗?
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意外事件,往往会涉及到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的问题。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各方往往会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避免涉及保险公司和法律程序,但有时候全责方并不愿意私了,坚持通过保险公司来解决纠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非全责方能否选择不理全责方的要求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相互协商处理。全责方或许希望通过走保险公司来规避责任,但非全责方并非完全可以选择不理他。在进行私了时,双方需要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全责方坚持通过保险公司解决,非全责方应当理性沟通,克制情绪,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
其次,即使全责方坚持走保险公司解决事故纠纷,非全责方也有权利对全责方提出合理的请求和要求,例如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证明全责方的过错,协商赔偿金额等。在这一过程中,非全责方不应该轻率地拒绝全责方的要求,而是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如果全责方坚持要通过保险公司解决交通事故纠纷,非全责方也可以选择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程序中,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非全责方不应该因为全责方选择了保险公司解决而放弃对自己权益的维护。
总的来说,已私了的交通事故全责方坚持要走保险公司解决纠纷并不意味着非全责方可以不理他,双方仍然需要通过沟通和协商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非全责方可以选择在私了过程中对全责方提出合理的请求和要求,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干扰对事故的处理和解决。
七、两电动车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不起?
一、两个电动车相撞交通法如何规定其处罚标准
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是属于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后,是需要看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任,依据责任主张赔偿的。可能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2、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对方。
二、机动车违章停车怎么处罚
1、处以口头警告,如果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第七章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八、全责方只走保险不赔车损?
1 全责方只走保险,如果保险超过保额部分是需要自己承担的。并不是说只做保险就不用赔钱。
2 如果只买了交强险,每年的保额是死亡,身故等的赔偿是18万,医疗费用的赔偿是18000,财产损失的赔偿是2000。超出部分就只能自己承担,如果有三者险,由三者险承担。三责险报不完的部分,还是要有个人承担的。
九、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车已修好,但保险公司迟迟没赔钱,我拿不到车怎么办?
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对方的要求在合理赔偿范围内,应该给予赔偿。交通事故中受害方可以获得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十、交通事故我方全责,我方已签字,交警说需要对方签字才能提车合理吗?
首先以扣车为要挟达成一些目的,这是不合理的。
所谓的扣车,是指交警出于对事故中,车辆性能需要鉴定以确定事故具体原因,采取的车辆鉴定检验程序。国家法规中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在此就不赘述了,因为你们的事故已经确定责任完成。
这是出于事故确定责任所需要的检测鉴定,你们的事故都已经处理完了,责任划分确定,如果对方没有对你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这个是需要法院进行操作的,交警没这个权力),交警是没有任何理由继续扣车不放的。
还有扣车期间,除了正当合理的停车费(很多城市这个费用也是不收的,因为有些法理上站不住脚,当然即使这个停车费收了保险公司也是给赔付的,但需要正规的票据),其余不应再向你收取任何费用。如果有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可以向相关部门(交警队秩序科、市长热线等)反映举报。
至于对办案交警有可能的渎职行为,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可以向交警队秩序科甚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这个都是有正常的途径。
所以交警按法规扣你车几天可以,但是不放车甚至说对方签字才能放车,这就是他不懂法了,对,就是他不懂法。当然也可能是他懂,以为你不懂,他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为了严谨再补充一下。你方已经签字,认可对你的全责的责任认定,那对方还不签字,这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对方没有签字,确实可以认为事故责任认定还未完成,事故没有处理结束。交警确实还有责任义务“继续对车辆性能进行进一步鉴定以决定事故最终如何处理”,所以不放车,也可以稍微找到那么一丝丝理由。可关键是你都认了全责了,对方还不来签字,是警方对你认全责这个结果不太认可?还是对方对责任认定不太满意,要求给你不定全责,而对你定主责、同责、次责、无责?
是有点魔幻,但是魔幻也是从现实中衍生出来的,还是和交警确认一下,对方到底是什么态度,什么要求,明确了以后,把事故责任确定,事故处理完成,那也就可以继续下面的提车、修车、理赔等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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