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案件如何审理?
一、反诉案件如何审理?
1982 年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46条规定:“被告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109条还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第三 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1991年4月9日公布施行的民事诉讼法有关反诉的内容与试行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同。作为民事诉讼法的补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反诉制度的具体做法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其第1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 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二、一审反诉案件费是什么?
民事诉讼反诉诉讼费包含的内容有: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费用。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三、反诉案件能用简易程序吗?
可以,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也可以与本诉适用同样的程序审理。法院受理被告提起反诉的案件,可以单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也可以与本诉适用同样的程序合并审理。如果本诉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反诉也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四、反诉有受理案件通知书吗?
反诉没有受理案件通知书。
反诉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反诉只能由被告向原告提起,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不发生反诉的关系;
二是反诉必须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可能是起诉而不是反诉;
三是反诉必须在法院受理本诉后至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之前或之后都不是反诉;
四是反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否则就要另行起诉,也不能合并审理。
反诉与本诉具有牵连性,存在着法律上的联系,是法院合并审理。不是一个新的案件,反诉不会有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不适用反诉的几类案件有哪些?
1、没有被告称谓的诉讼案件不适用反诉。
2、法律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适用反诉。特别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中的一种,是人民法院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特别程序对审级、审限、当事人的称谓及审理程序均做了特殊的规定,这些规定是人民法院审判某些特殊案件所遵循的特别规则,这类案件没有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原告与被告),只有利害关系人,而且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民事权益之争。
3、某些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人身权的案件不适用反诉。首先是离婚案件不适用反诉,其次,赡养、抚养、扶养案件不适用反诉。
六、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提起反诉?
离婚案件中,有时会有这种情况产生:被告同意离婚,但由于财产分割等问题双方谈不拢,原告在开庭审理后,最终选择撤诉处理,这种情况下其实往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若庭审过程中双方争执再比较激烈,原告的撤诉必定引起被告的强烈不满,向法院表示坚决要求离婚并处理财产等相关问题,这就带来了的问题。 在理论中,有人提出离婚诉讼中可以也应该存在反诉。其理由是:确定离婚诉讼中被告的反诉有利于保护被告,实现当事人的诉权平衡,且离婚诉讼中的反诉符合反诉的提起要件。 虽然离婚案件中反诉若能成立,程序上似乎更加便捷,节约了司法资源,但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和法学理论来看,离婚案件中反诉成立的依据并不充足,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从离婚纠纷的性质来看,离婚纠纷属于诉的合并,是一种复合诉讼。每个离婚案件都需要围绕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这三大内容进行审查,另外还有可能涉及损害赔偿等问题,其中婚姻关系是主诉,如果不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其他的问题便无从谈起,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需要解除夫妻关系,就应该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审查,若当事人愿意就这些问题另行协商则是对自己民事权利的自行处分,法院无权干涉。从这点来看,若被告同意离婚,则是对原告诉请的同意,提出损害赔偿一方面也是为了审查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属于对原告起诉事实的补充或者反驳,而非反诉。 从反诉的理论特征来看,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的诉讼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旨在抵消或吞并原告诉讼请求的独立的反请求。可见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并且具有独立性。而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的请求,并不能达到抵消、吞并本诉原告主张的目的。若认为被告可以提起反诉要求与原告离婚,反而是被告同意、承认了原告的诉请,与反诉的特征背道而驰;至于被告若作为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权是基于离婚为前提的,在没有原告起诉或撤诉的情况下,赔偿请求便不能成立,也不符合反诉的独立性特征。 综上,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的请求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以前,不宜以反诉论处。但另有一点值得探讨的是,在新婚姻法实施以前,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均以与离婚不属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告知另案起诉,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原来的离婚制度作了很大的修改,尤其是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对有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更是一项新的制度。
七、交通事故可以直接反诉吗?
不能反诉的,因为本案摩托车是原告,你和保险公司是共同被告,保险公司是承担金钱给付义务,保险公司和你是共同被告,所以你无法反诉保险公司,至于你的损失,你只能针对自己的损失提出反驳意见,或者另案起诉摩托车和保险公司。
八、交通事故案件法律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
当我们谈论交通事故时,我们承认这是一种不幸的事件,但它也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部分。然而,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了解有关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一些重要知识至关重要。本篇博文将介绍一些与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相关的重要信息以及你需要了解的一些要点。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定义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是指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它包括了交通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
在进行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的研究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的是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根据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时,相关各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全责:当一方完全违反交通法规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事故发生时,该方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主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违反交通法规或道路交通规定,但其他各方也存在一定过错时,主要责任主要由违法方承担。
- 同等责任:当多方在交通事故中都存在一定过错时,各方要承担相应的同等责任。
- 次要责任:当一方在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但其他各方也有一定过错时,次要责任由其他各方承担。
- 无责任: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存在其他原因导致该交通事故发生,与交通事故当事人无关时,该方无需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程序
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程序是一系列法律步骤的流程,用于解决交通事故案件。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程序如下:
- 报案: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第一时间报案给当地交通警察或相关部门。
- 勘查: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警察会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
- 调解:在勘查完成后,交通警察会进行案件调解,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 立案:如果调解未能解决纠纷,交通事故案件将会立案,由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 理赔:交通事故案件立案后,各方可以进行保险理赔或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注意事项
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牢记在心:
- 及时报案:当交通事故发生时,要确保第一时间报案,以保证案件的及时处理。
- 保留证据:在交通事故现场,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供日后使用。
- 保持冷静:无论是当事人还是目击者,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都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
-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对交通事故案件法律不了解,最好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正确的法律指导。
结论
交通事故案件法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了解与交通事故案件法律相关的知识可以帮助我们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更好地配合执法部门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进行处理。
最后,希望每个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九、离婚案件二审后可以反诉吗?
离婚案件二审后,如果有新的证据,包括证人,证物,证词等!可以重新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包括子女的抚养监护权,财产分割比例等,如果有隐匿转移财产,家暴,恐吓威胁,人身伤害等,可追究他或她的法律责任!
十、如何反诉?反诉的程序?手续?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可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这就是反诉。
在法院开庭审理程序中在法庭辩论前,被告可以提出反诉。
也像起诉状一样,写明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并要有证据。直接交给主审法官就行了。该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上一篇: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下一篇:反诉案件能用简易程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