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损失如何确定?
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营运损失如何确定?
1,交通事故造成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责任没有下来就不能确定的。确定下来有责任人赔偿。
停运损失的认定:车辆为营运车辆,因事故客观上确实存在停运损失。警方会予以确认停运28天存在停运损失的事实。你如果有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那就按照你提供的具体数额进行赔偿,无法提供证据证实停运损失的具体数额,就会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交通运输业年均收入*******元的标准计算,则你的停运损失为:*******元÷365天×28
2,其实损失的项目是很多的,损失的车辆维修费、吊车服务费、拖车费、拖车清理费、停车费、货物损失及装卸费、停运损失、交通费等等。
3,赔偿的有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看具体情况了。
二、车辆贬值损失怎么计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
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
2、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
3、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
4、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
5、车辆的车况比较好的话,第一年折旧20%左右;以后每年2%-5%左右(以当年同一款车的价格)。
三、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认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获赔吗?
事故车无疑了,一般事故车界定就是有没有伤到水箱,很明显了水箱更换了,纵梁都伤着了。具体贬值多少就不好说了,这车继续开才是损失最小的方案,举个例子说,假设你修好了就卖,可以卖10万,但是你再跑个两年还能卖八九万,我的意思是现在卖贬值速度是最快的阶段。安全性没什么问题,大胆开吧。
四、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损失在什么程度以上报保险合适?
写在前面:很多新司机,或者平常只会开车不管其他的司机来说,当发生小型交通事故时,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处理,是否需要报保险,总想争论几句,以为气势压倒一切。其实不然,很多时候你只需要交给交警和保险公司就行了。那什么时候打电话报保险最合适呢?网上人云亦云,有的说300,有的说600,很多人都说1000,其实判断核心就是根据自身车险情况和保险规则计算而来的。
商业车险的保费费率调整系数由三部分构成,即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NCD系数直接挂钩出险次数。NCD系数与出险次数关系为: 连续3年不出险为0.6,连续2年不出险为0.7,上年不出险为0.85,新车、上年出险1次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为1.0,上年出险2次为1.25,上年出险3次为1.5,上年出险4次为1.75,出险5次及以上为2.0。
以四川省为例,在2017年四川省同时下调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两者的最低比例皆从0.85下调至0.75。
假设有一辆车为12万。以商业险为例,车主缴纳以下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1732元,第三者责任保险2242元,车上人员保险(司机+乘客)290元,机动车损失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43,不计免赔险439,总计4746。
公式: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折扣。
根据以上规则和公式计算你实际缴纳保险费用是多少,这里只说一下计算结果过程就不详述了。只说当责任是我方的情况,人群定位都是一天只能挣100~500的普通人,开的是20万以下下的车,其他的车自己根据原理计算衡量。大佬太有钱,时间价值成本太高就不说了。另外,对于车辆的损失最好找修理店或者4S咨询一下,要是有一两个修理店值得信赖的熟人再好不过了。
对方车被撞,一般超过200直接报交强险。原因:200及以下直接给对方车主走人,节约时间又不亏;当超过200直接报交强险,可以避免和对方车主产生口舌之争甚至被讹诈,此外除非你有三年都没出险的情况可将底线提升到400,一般情况下报保险第二年费用只需多交0~280的样子,这样能让你省很多麻烦事。
自己车损情况,对于系数为1,即新车、上年出险1次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的时候,少于400自己给,多余400报保险。当本年报了一次保险之后出现第二次事故多余600报保险,第三次大于1300。对于系数为0.85时,本年第一次报保险,当大于400或大于800报保险,根据自己出现事故的概率(有些人三年都不出一次事,有些人一年至少两次)和目前自己的经济运行状况而定(早出钱、晚出钱的区别);第二次大于600就报。当系数为0.7第一次大于800(或1000)再报(视情况而定)。当系数为0.6时大于1000再报。
有些混乱,纯手打,事故中总结而来。
五、车辆受损后,贬值损失谁来赔偿,标准是多少?
有赔偿。 1、目前,有关车辆贬值并没有相关标准和法规可以参考。只能通过有关的二手车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法院也只能以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作为判决的依据。
2、评估过程 在确定事故车辆贬值率之前首先确定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因为车辆的贬值率是相对与该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而言的。
车辆事故前的评估价格比较好确定,但是车辆的贬值率该如何取值呢? 车辆的贬值率可以看作车辆的折损率。关于车辆折损率的取值和确定在二手车行业中有一定的依据可以参考。但是又不能照搬。因为每辆事故车的碰撞程度是不一样的。
这就要求在确定事故车辆的贬值率时不但要参考行业中的依据更要严谨的根据自己从业经验灵活的应用。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在对事故车辆贬值费的评估和确定的过程中,应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在做好事故车辆贬值费的评估的同时也要保护事故责任方的合法权益。
六、车辆大修后贬值多少?
答:如果车辆大修,尤其是车子发动机总成大修,更换配件,将会使汽车贬值不少,大约是原车价的6折或者5折。
一是,车辆主件大梁矫正,发动机大修等都会使车子贬值很多。
二是,车辆外壳钣金作业,会使购车人怀疑事故较大原因进行钣金修复。
三是,大修会更换大多数配件。
七、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营运损失保险公司给理赔吗?
1、如果对方车辆是营运车辆,有营运证,则事故全责方应当赔偿营运损失;营运损失数额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走法律程序,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车辆贬值损失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赔偿的,除非满足以下条件:1)刚刚购买的新车,使用时间不长;2)车辆损坏严重,可能达到了报废标准;
3、营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除支付2000元交强险的财产损失限额外,不再承担其他营运损失;
4、车辆贬值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理赔;
5、如果你不想理赔,可以要求对方走法律程序。建议咨询律师获得更多专业帮助。
八、“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营运损失”保险公司给理赔吗?
是给赔偿的 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所以赔偿。
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引起车辆燃烧是否属于车辆自燃?
不属于,属于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损坏。 凡是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刮擦、碾轧、翻车、坠车或机械故障等直接导致机动车燃烧的,属于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赔偿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能不能要求赔偿营运损失?
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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