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伤者的伤残等级需要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来确定。是否评定为伤残,需根据伤者治疗终结后的功能情况来进行评定。根据不同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的时机会有所区别。但是大部分伤情都应在是在伤后三个月进行鉴定,其中涉及到脑外伤,去疤痕的整容治疗费等鉴定,需要在伤后六个月进行鉴定。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一般有三种方式:一,由伤者自行委托,二,由交警或者法院指定。三,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是在法医鉴定时,伤者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应当让法医全面细致地知悉伤者的伤情,从而做出对伤者更有利的鉴定。
二、交通事故一到十级伤残鉴定有怎样的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伤住院,在治疗终结后,应该申请伤残鉴定。那么伤残等级该如何鉴定呢?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交功能完全丧失,这是一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社交功能极度困难,这属于二级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仅限于室内的活动;社会交往困难。这是三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社会交往严重受限。这属于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社会交往贫乏。这些属于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社会交往狭窄。属于六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社会交往能力降低。属于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会交往受约束。属于八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属于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属于十级伤残。
三、交通肇事伤情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没有特别标准,都是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
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四、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内容比较多,现在我根据工作实务中比较常见的车祸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给大家讲解一下。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2、全身瘢痕面积5%,但≥1%的;3、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4、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7、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8、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9、足背植皮面积100cm2;10、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1、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9、财产直接损失费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下一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