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怎样解决纠纷?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怎样解决纠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除自行协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外,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也要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予以办理。
交通事故的解决方式
一、 私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私了应满足下列条件:
1、 没有受伤,或者伤情极度轻微,不需住院,无后遗症;
2、 都同意自行协商解决,无需交警部门处理;
3、 当事人自愿和解,达成一致;
4、 赔款一次性付清。
二、 和解。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未能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私了,案件已经在交通部门的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还是可以通过和解的方式全部或者部分解决纠纷。
1、 和解种类:
1)、当事人自行和解;
2)、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达成和解,第三方机构通常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调解委员会。
2、和解时机:
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的,事故当事人应当在受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的,伤者应当在伤情稳定并且做了法医鉴定之后,和车方一并向第三方调解机构提出申请。
3、 和解注意事项:
1)、申请交警部门调解,需各方共同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2)、调解需各方自愿。有一方没有申请或者拒绝调解,则不能进入调解程序;
3)、形式上,各方必须递交调解申请书,和解要签订书面协议;
4)、伤者没有拿到赔款,不能将原件交给对方,不能打收条;
5)、交通事故双方和解,未经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赔;
6)、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调解委员会等民间机构调解的,赔偿款应要求车方在签字时全额付清,否则存在车方反悔、耍无赖的风险;
7)、不认可、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拿着和解协议上法院打官司;
8)、调解书未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三、诉讼。
进行诉讼应准备的材料:
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2、 伤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居住证
3、 车方身份、地址、联系方式
4、 病历及出院小结
5、 法医鉴定书、医疗证明
6、 医疗费单据、医疗费明细清单
7、 法医鉴定费单据
8、 护理费票据和护理协议、护理费收条及护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护理人员误工证明及工资表
9、 本人误工及收入证明、工资表或者银行流水、居委会证明、集贸市场摊位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单位工资表、完税凭证
10、 交通费票据
11、 财务损失物价鉴定书、购置发票、停车费、施救费票据、鉴定费票据
12、 肇事车辆保险单、保险费发票、保险卡复印
13、 受伤者的相关照片
14、 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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