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启事车辆可以离开现场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启事车辆可以离开现场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如果有如下情形,可以撤离现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二、如果把人撞了。逃离现场会怎么处罚
一、如果把人撞了,逃离现场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出了小交通事故,现场该如何处理?
1、报交警。
2、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较大争议的,在交警到来之前把现场撤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交警到来后会确认双方的责任,然后双方填据“交通事故简易处理协商议决书”,最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3、对事故责任争议较大的,请保护现场直到交警到来。交警会对现场查勘拍照,并将两车拖走至交警队指定的停车场,并对两车因轻微事故妨碍交通的行为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双方还要承担200元的拖车费、每天30元的停车费、交通事故鉴定费等。
补充:可以不打122。现在交警脾气都很大,喜欢骂人。
没有协议书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四、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逃离现场如何处理司机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 2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4. 4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5. 5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6. 6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7. 7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8. 8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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