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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合同纠纷条规

合同纠纷 2025-04-21 19:16

一、关于维修合同纠纷条规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经济纠纷是指什么,民事纠纷呢

民事纠纷。指民事法律地位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基于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发生的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大部分属于民事纠纷,主要表现为:服务合同纠纷(违约纠纷)、侵权纠纷、不动产相邻关系纠纷、无因管理纠纷等。

②经济纠纷。正确地说是经济管理和协作纠纷。指存在经济组织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的个人与其所在经济组织之间、下级组织与其上级组织之间或者依法依合同结成经济协作性隶属关系的不同经济组织之间,基于经济利益关系和组织管理职责关系而发生的纠纷。其主要表现为:基于营业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而在承发包当事人(物业管理企业与特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之间发生的经营管理权限纠纷;基于复有权和成员权而在业主个体与业主小组、业主会议、业主委员会或住区管委会之间发生的经济事务自治权利义务纠纷;有关单位依物业管理法规应当相互协助而未尽协助职责纠纷等等。

三、物业费纠纷法院受理吗

1. 物业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只要符合法院的立案条件,就会受理。

2.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什么特点

物业服务合同比较普遍的就是起诉缴纳物业费、物业维修责任、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太差,还有就是业主委员更换物业公司这几种。

主要看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五、物业费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一个

物业费纠纷,实际上就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