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债权和债权转让,百度上说的都太官方了,看不懂。
一、举例说明债权和债权转让,百度上说的都太官方了,看不懂。
债权转让:
打个比方:甲欠乙10万,乙把甲欠自己的那10万元(这就是债权)给丙(乙把债权转移给丙,通说就是以后甲把欠乙的10万元还给丙),但是债权转移必须要乙通知甲,只需通知不需要他答应。
二、什么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合同权利方将其依据合同一享有的债权通过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与受让人间就原合同债权的转让而订立的合同,即为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三:一是存在有效的债权;二是债权依据法律和合同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只是债权人与受让人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转让既可以是全部债权的转让,也可以是部分债权的转一让,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原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并末改变,只是权利义务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协商处理和到法院起诉。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三、请问什么是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是指不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份额,仅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一般是无担保的债权人。
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放在重要地位。破产法中的按比例分配原则仅仅是在同一类别的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分配而已,对所有债权人按同一比例分配是不可能的。在大多数破产案件中,财产都被有担保债权人和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分配完了,或者在破产财产支付了各种担保债权和优先债权后,已经所剩不多,无担保债权人得到偿付的比例很小,一般都不会超过20%。所以从他们的观点来看,破产程序通常是一个“空的手续”(emptyformality)。首华油记得采纳哦。
四、案例分析:债券法中的保证债权债务关系
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保证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依约承担保证责任。否则,就构成违约,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就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
五、跪求答案(急!!!)法律案例分析
案例一
1.乙可以向其妻弟主张一万元的债权,但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向法院进行申请,在法院允许后方可取得。
因为小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小店引起的债务问题也由夫妻共同承担。再者根据代位求偿权,乙完全有理由向法院提出申请,来取得对甲妻弟的债权。
2.乙可向法院申请撤消甲妻的行为,因为此行为明显损害到乙的合法利益,甲妻的行为是为逃避第三方债务。
案例二
1.李四可以在8.16让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张三在8.16已经将画卖给王某,李四的预期利益已经受到侵害。
2.可以,因为张李的约定在8.20,如果此前李都无法得知画已被第三人取得,那么在交画当天知晓后仍有权提出让张承担违约责任。
3.不可以,因为虽然付款行为在先,交画行为在后,但张三不能在李四付款的时候拒绝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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